教育考试院上班时间
教育考试院上班时间通常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30、下午14:30,各地教育考试院的具体时间可能会有半个小时左右的差距。
上班原指公务人员出勤退勤,后广泛用于民间公司职员之出退勤。上班源于宋代,全称为“上朝班”。宰相去工作为“上朝”,其他阁员没有资格上朝,就叫“上班”,尤其是诸班值,三司使的官吏,他们的工作统称为“上班“。
教育考试院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本省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编制并组织落实年度高校招生生源计划,组织实施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指导协调各地、各高校招生工作。
3、组织实施本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含统考科目和选考科目考试)、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职业技能考试和多种社会考试等教育类考试,指导各地和高校教育考试工作,具体负责自学考试和各类考试考生考籍管理。
4、负责指导、管理全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负责自学考试助学机构审核评估和自学考试学历证书发放,负责自学考试专业建设和助学辅导体系建设。
5、拟定全省教育考试事业发展规划和考试大纲,组织相关考试命题工作,指导并开展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科学研究,负责相关教材与学习媒体建设,通过编印各类教育考试专业书刊、主办网站和微信、微博等途径开展宣传咨询工作。
6、指导全省教育考试考风考纪建设,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考试、招生违纪事件,协调本省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
7、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或境外机构委托在我省举办的涉外考试;承办其他委托考试。
8、承办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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