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绿地投资?
许多经济学家认为,绿地投资的经济意义和效益都超过并购,因为它们会增加一国的净资本存量,增加就业,而不只是变更现有资产的所有权。能具体帮我解释一下吗?...
许多经济学家认为,绿地投资的经济意义和效益都超过并购,因为它们会增加一国的净资本存量,增加就业,而不只是变更现有资产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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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回答
201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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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
绿地投资的条件
(1)拥有最先进技术和其他垄断性资源。采取绿地投资策略可以使跨国公司最大限度地保持垄断优势,充分占领目标市场;
(2)东道国经济欠发达,工业化程度较低。
创建新企业意味着生产力的增加和就业人员的增多,而且能为东道国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并为经济发展带来新的增长点;而并购东道国现有企业只是实现资产产权的转移,并不增加东道国的资产总量。因而,发展中国家一般都会采取各种有利的政策措施,吸引跨国公司在本国创建新企业,这些有利的政策有助于跨国公司降低成本,提高盈利水平。
绿地投资方式的优点
一、有利于选择符合跨国公司全球战略目标的生产规模和投资区位海尔选择在美国的南卡罗来纳州的汉姆顿建立生产基地是因为其众多的地理位置优势。汉姆顿生产基地是海尔独资企业,电冰箱厂设计能力为年产20万台,以后逐渐扩大到年产40万至5O万台。
二、投资者在较大程度上把握风险。掌握项目策划各个方面的主动性例如在利润分配上,营销策略上,母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内部调整,这些都使新建企业在很大程度上掌握着主动权。
三、创建新的企业不易受东道国法律和政策上的限制因为新建企业可以为当地带来很多就业机会,并且增加税收。到目前为止,海尔在南卡罗莱纳州的总投资额达到1.26亿美元,创建了1250个工作岗位。
绿地投资方式的缺点
一、绿地投资方式需要大量的筹建工作,因而建设周期长,速度慢 缺乏灵活性,对跨国公司的资金实力、经营经验等有较高要求,不利于跨国企业的快速发展。
二、创建企业过程当中,跨国企业完全承担其风险,不确定性较大。
三、新企业创建后,跨国公司需要在东道国自己开拓目标市场,且常常面临管理方式与东道国惯例不相适应,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匮乏等问题。
跨国并购与绿地投资方式的对比
(一) 从短期角度来比较
尽管并购方式和新建投资方式的FDI都为东道国带来国外金融资源,但并购方式所提供的金融资源并不总是增加生产资本存量,而在新建投资的情况下则会增加。并购方式不太可能转移新的或比新建更好的技术或技能,而且可能直接导致当地生产或职能活动(如研发)的降级或关闭,而新建并不直接减少东道国经济的技术资产和能力。当利用并购方式进入一个国家时,不会创造就业,还可能导致裁员,新建在进入时必定会创造新的就业。并购方式能够加强东道国的集中并导致反竞争的后果,而新建能够增加现有企业的数量,并且在进入时不可能直接提高市场集中度。
(二) 从长期角度来比较
跨国并购常常跟随着外国收购者的后续投资,如果被收购企业的种种关联得以保留或加强,跨国并购就能创造就业。这两种方式在就业创造方面的差异更多的取决于进入的动机,而不是取决于进入的方式。并购和新建FDI都能带来东道国缺少的新的管理、生产和营销等重要的互补性资源。从东道国角度看,需要FDI的原因部是FDI能够在新领域中带来资本(如工业产权),从而有助于当地经济的多样化。
总的说来在并购方式中,现有资产从国内所有者转移至国外所有者手中,而在绿地投资方式中,有现实的直接投资资本或效益资本发生了跨国的流动,因此在东道国,跨国公司所控制的资产至少在理论上是新创造的。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绿地投资在FDI中所占比例有所下降.跨国并购已成为跨国公司参与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保持有利竞争地位而更乐于采用的一种跨国直接投资方式。随着全球投资自由化的进一步发展,这种趋势将更加明显地体现出来。
绿地投资的条件
(1)拥有最先进技术和其他垄断性资源。采取绿地投资策略可以使跨国公司最大限度地保持垄断优势,充分占领目标市场;
(2)东道国经济欠发达,工业化程度较低。
创建新企业意味着生产力的增加和就业人员的增多,而且能为东道国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并为经济发展带来新的增长点;而并购东道国现有企业只是实现资产产权的转移,并不增加东道国的资产总量。因而,发展中国家一般都会采取各种有利的政策措施,吸引跨国公司在本国创建新企业,这些有利的政策有助于跨国公司降低成本,提高盈利水平。
绿地投资方式的优点
一、有利于选择符合跨国公司全球战略目标的生产规模和投资区位海尔选择在美国的南卡罗来纳州的汉姆顿建立生产基地是因为其众多的地理位置优势。汉姆顿生产基地是海尔独资企业,电冰箱厂设计能力为年产20万台,以后逐渐扩大到年产40万至5O万台。
二、投资者在较大程度上把握风险。掌握项目策划各个方面的主动性例如在利润分配上,营销策略上,母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内部调整,这些都使新建企业在很大程度上掌握着主动权。
三、创建新的企业不易受东道国法律和政策上的限制因为新建企业可以为当地带来很多就业机会,并且增加税收。到目前为止,海尔在南卡罗莱纳州的总投资额达到1.26亿美元,创建了1250个工作岗位。
绿地投资方式的缺点
一、绿地投资方式需要大量的筹建工作,因而建设周期长,速度慢 缺乏灵活性,对跨国公司的资金实力、经营经验等有较高要求,不利于跨国企业的快速发展。
二、创建企业过程当中,跨国企业完全承担其风险,不确定性较大。
三、新企业创建后,跨国公司需要在东道国自己开拓目标市场,且常常面临管理方式与东道国惯例不相适应,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匮乏等问题。
跨国并购与绿地投资方式的对比
(一) 从短期角度来比较
尽管并购方式和新建投资方式的FDI都为东道国带来国外金融资源,但并购方式所提供的金融资源并不总是增加生产资本存量,而在新建投资的情况下则会增加。并购方式不太可能转移新的或比新建更好的技术或技能,而且可能直接导致当地生产或职能活动(如研发)的降级或关闭,而新建并不直接减少东道国经济的技术资产和能力。当利用并购方式进入一个国家时,不会创造就业,还可能导致裁员,新建在进入时必定会创造新的就业。并购方式能够加强东道国的集中并导致反竞争的后果,而新建能够增加现有企业的数量,并且在进入时不可能直接提高市场集中度。
(二) 从长期角度来比较
跨国并购常常跟随着外国收购者的后续投资,如果被收购企业的种种关联得以保留或加强,跨国并购就能创造就业。这两种方式在就业创造方面的差异更多的取决于进入的动机,而不是取决于进入的方式。并购和新建FDI都能带来东道国缺少的新的管理、生产和营销等重要的互补性资源。从东道国角度看,需要FDI的原因部是FDI能够在新领域中带来资本(如工业产权),从而有助于当地经济的多样化。
总的说来在并购方式中,现有资产从国内所有者转移至国外所有者手中,而在绿地投资方式中,有现实的直接投资资本或效益资本发生了跨国的流动,因此在东道国,跨国公司所控制的资产至少在理论上是新创造的。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绿地投资在FDI中所占比例有所下降.跨国并购已成为跨国公司参与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保持有利竞争地位而更乐于采用的一种跨国直接投资方式。随着全球投资自由化的进一步发展,这种趋势将更加明显地体现出来。
201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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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投资又称创建投资,是指跨国公司等投资主体在东道国境内依照东道国的法律设置的部分或全部资产所有权归外国投资者所有的企业。创建投资会直接导致东道国生产能力、产出和就业的增长。
绿地投资作为国际直接投资中获得实物资产的重要方式是源远流长的。早期跨国公司的海外拓展业务基本上都是采用这种方式。绿地投资有两种形式:一是建立国际独资企业,其形式有国外分公司,国外子公司和国外避税地公司;二是建立国际合资企业,其形式有股权式合资企业和契约式合资企业。
绿地投资作为国际直接投资中获得实物资产的重要方式是源远流长的。早期跨国公司的海外拓展业务基本上都是采用这种方式。绿地投资有两种形式:一是建立国际独资企业,其形式有国外分公司,国外子公司和国外避税地公司;二是建立国际合资企业,其形式有股权式合资企业和契约式合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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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投资又称创建投资,是指跨国公司等投资主体在东道国境内依照东道国的法律设置的部分或全部资产所有权归外国投资者所有的企业。其直接导致东道国生产能力、产出和就业的增长。
外商绿地投资对中国就业的影响不仅具有积极的作用,而且也有破坏性作用。但长期以来,人们有意或无意地忽视了这种破坏性作用,以致于过高地估计了外商绿地投资对中国就业的贡献。
首先要肯定外商绿地投资对中国就业的创造效应。在肯定这种积极作用的同时,要正确看待其就业创造效应的积极影响,不能高估,否则必然会形成误导,并产生严重的后果。第一,正确看待官方公布的在外商投资企业的中国从业人数。第二,正确看待外商绿地投资的间接就业创造效应。从理论来说,间接就业创造效应是存在的,但在实践中并不一定是必然的。在中国的外商投资项目,一是集中在见效快、效益高的一些项目上,二是集中在高技术领域。无论是投资在哪个项目上,这些投资在的产业关联度都较低。因为外商投资,特别是跨国公司的投资,由于处于全球战略和利润共享的考虑,机器设备及原材料的采购、服务提供等绝大多数是在跨国公司内部进行的,因此对中国的相关产业的拉动作用是有限的,所创造的间接就业机会也是极其有限的。外商绿地投资的间接就业创造效应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大。
其次要正视外商绿地投资对中国就业产生的负面影响。在充分肯定绿地投资对中国就业做出了贡献的同时,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外商直接投资对中国就业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尽管由于中国统计上的缺陷,无法通过一定的数据来说明外商直接投资并购中国企业释放出了多少失业人口,也无法通过一定的数据来说明由于外商直接投资的竞争,企业减少了多少就业人员以及企业停产或倒闭排挤出了多少失业人口,但是这种释放和排挤一定是存在的,而且其数量也是较大的。根据官方统计,到2001年底国有单位的职工人数从2000年底的8100万人减少到7640万人,2002年上半年又减少了120万人。2001年城镇集体企业的职工人数减少了210万,2002年上半年又减少了30万。国有经济单位和城镇集体经济单位的从业人员减少了6000多万。尽管这6000多万从业人口的减少不能完全说是由外商对中国企业的挤压所造成的。因此不能低估外商绿地投资对中国就业产生的这种负面影响。
外商绿地投资对中国就业的影响不仅具有积极的作用,而且也有破坏性作用。但长期以来,人们有意或无意地忽视了这种破坏性作用,以致于过高地估计了外商绿地投资对中国就业的贡献。
首先要肯定外商绿地投资对中国就业的创造效应。在肯定这种积极作用的同时,要正确看待其就业创造效应的积极影响,不能高估,否则必然会形成误导,并产生严重的后果。第一,正确看待官方公布的在外商投资企业的中国从业人数。第二,正确看待外商绿地投资的间接就业创造效应。从理论来说,间接就业创造效应是存在的,但在实践中并不一定是必然的。在中国的外商投资项目,一是集中在见效快、效益高的一些项目上,二是集中在高技术领域。无论是投资在哪个项目上,这些投资在的产业关联度都较低。因为外商投资,特别是跨国公司的投资,由于处于全球战略和利润共享的考虑,机器设备及原材料的采购、服务提供等绝大多数是在跨国公司内部进行的,因此对中国的相关产业的拉动作用是有限的,所创造的间接就业机会也是极其有限的。外商绿地投资的间接就业创造效应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大。
其次要正视外商绿地投资对中国就业产生的负面影响。在充分肯定绿地投资对中国就业做出了贡献的同时,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外商直接投资对中国就业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尽管由于中国统计上的缺陷,无法通过一定的数据来说明外商直接投资并购中国企业释放出了多少失业人口,也无法通过一定的数据来说明由于外商直接投资的竞争,企业减少了多少就业人员以及企业停产或倒闭排挤出了多少失业人口,但是这种释放和排挤一定是存在的,而且其数量也是较大的。根据官方统计,到2001年底国有单位的职工人数从2000年底的8100万人减少到7640万人,2002年上半年又减少了120万人。2001年城镇集体企业的职工人数减少了210万,2002年上半年又减少了30万。国有经济单位和城镇集体经济单位的从业人员减少了6000多万。尽管这6000多万从业人口的减少不能完全说是由外商对中国企业的挤压所造成的。因此不能低估外商绿地投资对中国就业产生的这种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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