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有企业?
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是一家上中下游一体化、石油石化主业突出、拥有比较完备销售网络、境内外上市的股份制企业。中国石化是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独家发起方式于2000年2月25日设立的股份制企业。
2、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29日,是根据《公司法》规定设立的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关系国民经济命脉和国家能源安全的特大型国有重点骨干企业。公司以投资建设运营电网为核心业务,承担着保障安全、经济、清洁、可持续电力供应的基本使命。
3、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是2002年(壬午年)12月29日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而成的特大型发电企业集团,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试点。
4、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特大型国有通信企业、上海世博会全球合作伙伴,连续多年入选"世界500强企业",主要经营固定电话、移动通信、卫星通信、互联网接入及应用等综合信息服务。
5、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7月19日,以13.4亿元资本金艰难起步,经过十年发展,已成为拥有843亿元净资产、2129亿元总资产的特大型国有骨干企业,是我国唯一一家能提供全面电信基本业务的综合性电信运营企业。其在成立一年后,即1995年7月19日,于广州、天津、上海和北京开通了GSM通讯。2002年1月8日,中国联通开通了其CDMA20001X RTT 网络。
国有控股企业是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占较高比例,并且由国家实际控制的企业。包括绝对控股企业和相对控股企业。国有绝对控股企业是指国家资本比例大于50%(含50%)的企业,包含未经改制的国有企业。国有相对控股企业是指国家资本比例不足50%,但相对高于企业中的其他经济成分所占比例的企业(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份,但根据协议规定,由国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协议控制)。对于企业由三方合资,其中两家为国有企业,国家资本之和超过50%的,在填报"国有经济控股"时,国家资本不能按两家之和来计算,而应按企业的实际控股或控制情况来填报。
广告 您可能关注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