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下班途中工伤新规定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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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工伤新规定具体如下:
1、职工上下班途中,如果受到的伤害是发生在合理时间并且在合理路线的情况下,则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合理时间”是指具有正当性理由的时间,如加班、堵车、等错过交通高峰后再回家;“合理路线”是指具有合理目的为上下班日常的路线,如下班顺路买菜、前往父母或子女居住地等;
2、职工如果因工外出从事与工作、指派学习、开会等与工作有关的活动期间受到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但如果单位派遣外出途中,从事与工作无关的的人活动,则不应认定为工伤,比如派遣外出后去旅游、与朋友聚餐等则不应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1、职工上下班途中,如果受到的伤害是发生在合理时间并且在合理路线的情况下,则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合理时间”是指具有正当性理由的时间,如加班、堵车、等错过交通高峰后再回家;“合理路线”是指具有合理目的为上下班日常的路线,如下班顺路买菜、前往父母或子女居住地等;
2、职工如果因工外出从事与工作、指派学习、开会等与工作有关的活动期间受到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但如果单位派遣外出途中,从事与工作无关的的人活动,则不应认定为工伤,比如派遣外出后去旅游、与朋友聚餐等则不应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020-09-10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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