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在上海被判十年,在看守所一年怎么还不下监?
判刑以后,剩余刑期在一年以内的,会留在看守所服刑。剩余刑期在十年以内的,会转到农场服刑。剩余刑期十年至死刑缓期执行的,会被送到监狱服刑。通常剩余刑期较长的,肯定会想早点转到农场或监狱服刑,一来争取好好表现,早点减刑回归社会。二来活动空间大点,时间过得也快一点。
至于楼主提问,已判刑却未转监,我认为最大的可能性,是看守所在凑人数。通常情碰碰况下,看守所会把已判刑的罪犯,批量的进行转监,不是说判一个送走一个,那样管教干部会累死。所以已判刑却未转监,可能就是因春御为需要转监的人数不够而已。其次可能也是因为受到非常时期影响,看守所和监狱对待转监和接收上,笑森谈可能态度比较谨慎。
关于亲人探监问题,只要判刑以后,无论在看守所还是在农场监狱,都可以去进行探视。去之前打探清楚,非常时期还没完全消灭的情况下,可不可以探视,探视有没有规定日期,省的白跑了冤枉路。
关于同案犯问题,参考部分网友回答,已判刑未转监可能因为同案犯没有抓到,或者刚刚抓到正在审理中的,其实这并不影响转监。因为你的案件已经审理完毕,该判刑已判刑,该转监就得转监,至于同案有没有抓到,什么时候抓到,跟你已经没有关系了,法院也会对他作出另案处理的。除非只有一种可能性,就是同案又供出新的犯罪行为,办案机关为了方便调查审理,将你暂缓转监,以便于对你追加新的罪责。
最后表示对楼主老婆的同情以及祝福,十年的刑期真的非常非常难熬,那种失去自由的感觉,光靠想象是完全不能理解的,只有服过刑的才明白那种痛不欲生的感觉,所以劝大家一定要遵纪守法,千万不要犯罪,宁愿在外面要饭,也千万别去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