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社保最低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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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社保缴费基数的标准通常是按职工工资标准确定,但是有.上下限的标准,是按当期.上年度全口径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的。
2020年6月30日之前,南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6842元,下限为3368元 ;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按2019年1月1日-2019年6月30日的执行,其中缴费基数上限为16842元,缴费基数下限为3368元。
法律依据:《2020年南京社保新政策》 第一条 自2019年7月1日起,江苏省社保缴费基数上限将由19935元下调为16842元,下限将由3125元调整为3368元,下限标准的增长率为7.7%。6月底前,江苏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一直按照江苏省上一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从7月1日起,根据国家最新统一规定,江苏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的标准确定将使用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值作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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