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地铁最早是哪一年开通的
法律分析:香港地铁1979年开始运营。由于香港的地铁建在世界上人口最稠密的市区,地质结构复杂多变,地下水位元又高,给施工带来很大的困难。自1975年至1986年,耗资260亿港元,先後修建起三条地铁线路。第一条线称“修正早期系统”,全长15.6公里,在中环至观塘之间,共有15个车站。??此系统1975年11月动工兴建,1979年10月至1980年.2月份三期投入运行。第二条线是荃湾支线,太子站至荃湾站,共有10个车站,全长10.5公里。’1978年11月动工兴建,1982年5月投入运行。这二条线形成T字形线路,太子站和旺角站是这二条线的转车站。??第三条线是一条横贯香港岛东西的港岛线。由上环至柴湾,全长12.5公里,新建12个车站,而中环站及金钟站成为荃湾线的转车站。港岛线于1981年10月动工兴建,分二期于1985年5月和1986年5月投入运行。1985年12月香港政府批准专利权予新香港海底隧道有限公司,承建及经营包括公路和铁路的双管隧道。????这条东区海底隧道于1989年8月正式通车,使地下铁路观塘线由观塘经蓝田站及一条海底隧道伸展至港岛的一一鱼涌站。到目前为止,地下铁道全长43.2公里,38个车站。并设有九龙湾、柴湾、荃湾三个车厂,为三条行车线的列车提供维修服务。整个地铁系统的中央控制室设在九龙湾车厂,行政大楼就建在九龙湾车厂的上面。
法律依据:交通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第三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应当遵循以人民为中心、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经济舒适的原则。
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作。城市轨道交通所在地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城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