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指的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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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学理论中,文本是可以“阅读”的任何对象,无论该对象是文学作品、路牌、城市街区的建筑物布置还是服装款式。它是一组连贯的符号,传递某种信息性信息。
这组符号是根据信息信息的内容来考虑的,而不是根据其物理形式或表示它的媒介来考虑的。
在文学批评领域中,“文本”也指特定作品的原始信息内容;也就是说,一部作品的“文本”,除了后来的改动、变质、评论、翻译、副文本等之外,是最初构成的字母的原始符号排列。
因此,当文学批评关注“文本”的确定时”,它涉及将原始信息内容与在给定文本文档(即文本的物理表示)中出现的内容中添加或删除的任何内容区分开来。
由于写作的历史早于“文本”的概念,大多数文本都没有考虑到这个概念。大多数书面作品都属于文本理论所描述的狭窄范围。如果并且当“连贯的书面信息完成并且需要独立于创建它的环境来引用”时,“文本”的概念就会变得相关。
分类
文本可依据其形式分为三个层次:
1、文字作品(Written work):由文字组成的讯息载体;
2、文化作品(Cultural work);
3、文化实做(Cultural pract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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