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学校才给保留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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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学籍,正式获得学籍的学生因故中断学习但又不符合休学条件,经学校批准后所保留的学习资格。学生要求休学,必须由本人书面申请(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等),所在学院提出意见,报教务处审批。
可以回学校:以一年为限,期满可向学校申请复学。保留学籍因学生不在校学习,所以不需要交学费。只是在此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和休学待遇,也不得报考其他学校。
需知: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四节 休学与复学规定:
第二十二条: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学生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由学校规定。
第二十三条:学生申请休学或者学校认为应当休学者,由学校批准,可以休学。休学次数和期限由学校规定。
第二十四条: 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应当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一年。
第二十五条:休学学生应当办理休学手续离校,学校保留其学籍。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休学学生患病,其医疗费按学校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学生休学期满,应当于学期开学前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复查合格,方可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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