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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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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上的信赖保护原则是指政府对自己做出的行为或承诺应守信用,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反复无常。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处于法律上的特殊联系的民事主体应忠诚、守信,做到谨慎维护对方的利益、满足对方的正当期待、给对方提供必要真实信息等。两者的共同点是①都要求忠诚、守信,不反复无常②满足和保护信赖利益是二者的集中体现③诚实信用是信赖保护的基础不同点:①法律性质不同,前者在公法领域,而后者为私法规范;②调整主体关系不同,前者当事人间地位不等,后者在平等主体间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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