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法制和法治的联系和区别
1、联系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要实行法治,必须具有完备的法制;法治是法制的立足点和归宿,法制的发展前途必然是最终实现法治。
2、区别: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总称。统治阶级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管理国家事务,并且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也是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权力建立的用以维护本阶级专政的法律和制度。任何国家都有法,但并非有法制。法制在不同国家其内容和形式不同。而法治是治国的原则和方式,是动态意义上的,内容比较广泛。
法制是国家权力机关颁布的一系列法律制度的简称,它与司法制度,执法制度,法律监督制度等相对应。它是一个静态的过程。法治是一个复杂的概念,从内涵上讲,它包括了民主,人权,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宪政等,从制度层面上讲,就是有一系列完善的法律法规,从运行上讲,它包括立法,执法,守法,司法,法律监督。它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扩展资料:
“法制”我国古代已有之,在现代,人们对于法制概念的理解和使用是不一样的。
其一,狭义的法制,认为法制即法律制度。详细来说,是指掌握政权的社会集团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政权建立起来的法律和制度。
其二,广义的法制,是指一切社会关系的参加者严格地、平等地执行和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原则和制度。
其三,法制是一个多层次的概念,它不仅包括法律制度,而且包括法律实施和法律监督等一系列活动过程。
推荐于2017-09-17
1.联系: “法治”和“法制”虽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是二者也有一定的联系。一方面,要实行“法治”,必须以完备的“法制”为基础;另一方面,在“法治”国家中,“法制”的运行要以“法治”原则为指导。此外,两者都是一定社会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都为其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服务,都与民主相联系。正确区分这两个概念,正确认识二者的关系,对于我国健全法制、厉行法治的治国方略具有重要意义。
2.区别:
(1)“法治”与“法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从本身的含义来说,“法治”是指严格遵法、守法、依法办事的原则,这一原则有两方面要求:一是有良法,良法的含义是:1法律完备;2法律正确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3法律体系协调、统一,无矛盾和抵触;④法律的表述准确、简洁,易于理解。二是遵法、守法、严格依法办事,这一点又包含四层含义:1法律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3严格依法办事;④有效的法律监督。而“法制”则指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制度或法律上层建筑系统。“法制”至少包括三种因素,即一个国家或地区现行的法律规范体系,法律规范在实际中的运行和指导法律规范的制定和运行的法律意识三部分。可见,从本身的含义上说,“法治”指的是一种治国原则,“法制”指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制度,二者是原则与制度的区别。
(2)产生的历史时期不同。自从有了阶级和国家后,便有了法,也就有了法制,因此“法制”是与阶级社会相伴始终的。而“法治”的出现,则是近代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的产物。虽然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提出了“法治”概念,中国古代的韩非和商鞅等提出了“缘法而治”,但他们所说的都不是近现代意义上的“法治”。
(3)制度基础不同。只要有阶级对立和国家存在,便有法制存在,所以“法制”不要求特别的制度基础。而“法治”则不然,它是以资本主义三权分立的宪政制度为基础的,古代的西方和古代的中国由于没有三权分立的宪政制度,所以他们讲的“法治”便不是近现代意义上所讲的“法治”。
(4)与人治的关系不同。法治和人治是绝对排斥的,是不能共存。而法制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忍受一定的人治存在。
因此,有“法制”未必有“法治”,而有“法治”则必有“法制”。在西方社会,随着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法制”越来越完备,而“法治”则出现了危机。
1、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属于制度的范畴,是一种实际存在的东西;而法治是法律统治的简称,是一种治国原则和方法,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是对法制这种实际存在东西的完善和改造。
2、法制的产生和发展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在任何国家都存在法制;而法治的产生和发展却不与所有国家直接相联系,只在民主制国家才存在法治。
3、法制的基本要求是各项工作都法律化、制度化,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而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严格依法办事,法律在各种社会调整措施中具有至上性、权威性和强制性,不是当权者的任性。
4、实行法制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到法律监督等方面,都有比较完备的法律和制度;而实行法治的主要标志,是一个国家的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包括国家最高领导人在内,都严格遵守法律和依法办事。
二者的联系在于: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要实行法治,必须具有完备的法制;法治是法制的立足点和归宿,法制的发展前途必然是最终实现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