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不该辞职呢
我毕业后在一家私企工作,是找人进去的,也许还看我学历高吧,同事都排挤我不理我,东西都不教我还怪我做不好。而且超级的累,连续在全国出差,我每天抑郁的不行。但是必须干够一年转...
我毕业后在一家私企工作,是找人进去的,也许还看我学历高吧,同事都排挤我不理我,东西都不教我还怪我做不好。而且超级的累,连续在全国出差,我每天抑郁的不行。但是必须干够一年转正定级,现在已经半年了,但是因为人事的给我转档案弄晚了三个月,还有九个月才够一年。也学不到东西,每天孤单劳累,我年轻的生命就浪费在这种环境里吗。为什么现在还有转正定级这种东西呢,没有怕影响我。但是真的坚持不住了快崩溃了。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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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该不该辞职取决于劳动者本人,劳动者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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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进去的时候托人没有花费太大的成本,可以考虑离职。如果有成本,那么至少要收回成本吧,要不离职后心态很难摆平稳的。如果那个托的人你觉得还是比较有实力可以与之沟通你目前的困境和想法,看看他有没有办法帮你摆平——其实在私企里面,没有什么真正的制度可言,越接近高层就越有竞争优势,和能力关系不大。
追问
有成本,家里不告诉我。应该收不回来了吧,这里特别累但工资很低的。但是公司也不是我家开的,靠不了别人。我也有能力的,但不在干的这块……就是觉得自己在干自己最不擅长的事情,感觉任何事情都很不顺,连自己的性格是什么样子都忘了。
追答
这么不开心还是辞职吧,我有过体会:每天上班都在想着要不要辞职是难以投入工作的,这样工作久了只能恶性循环。档案材料公司肯定会在辞职之后给你的,他们拿着没有用,废纸一堆。实在他们押着这个不让你走,就去劳动部门仲裁好了,最后公司一定还是妥协放人。然后你辞职之后先把心情调节好,尤其是女孩子心情更加重要,心情不好到哪儿都不讨人喜欢。
作为工作了几年的青年,给你总结这段经历:在公司或者其他上班地方,同事和你存在互相竞争关系,因此多数情况下是不会主动来帮助你的,挤兑也是家常便饭。如果你觉得一定要在一个人际关系相对舒服的地儿去工作,那么除非你在一个单位工作很久了,里面好多人都觉得你是他们的恩人。新进公司不要怕丢脸什么的,主动询问,主动寻找答案,甚至在工作上遇到困境先在百度上提问也行,都比到了辞职关口拿不定主意才提问要强。
这次辞职后找工作不建议你再和家里人过多商量了,要不然还是走上托人的老路。家里帮助找工作也就托人一个办法。既然觉得自己有能力,就自己找工作好了;看不惯别人公司的做派,可以自己创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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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企转个P的正,还定级,谁会认呢!刚毕业苦点累点不是问题,学不到东西不太可能吧!至少为人处世一定可以学到的,尤其是在你所说的这种环境。我不认为同事排挤你,而且是因为你的学历高,这是你一厢情愿的想法。人进入任何一个新环境都需要让大家接受你,这是一个过程,也是一种能力。要不要辞职在于你自己,但是心态要放好,不然进每家单位都一样的。
追问
是有个转正定级表这东西的,放在档案里的。
我已经很努力的去接触同事了,发现他们确实是在特别明显的排斥我,还和领导说我不好。我一直和别人交往都很好的,从来没有这种情况啊,只有这里是这样,我一直对人很和善啊,找不到他们这样对我的别的原因了。
其实我一开始也是你这么想的,但累积的劳累让我现在已经被医院诊断为重度抑郁了,一阵一阵的不好。我是仍旧想坚持的,但怕是不行了。一想还那么久就难过啊
追答
那别想了,赶紧撤吧!身体是本钱,不值得累垮在这种地方!转正啥的都是忽悠,不用理他们,这年头还是靠本事,不是靠级别!尤其是私企的所谓级别啥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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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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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继续干,不能辞职,你辞职我保证200%后悔!!!同事排挤我不理我,只能说明你不够聪明,不会说话做事做人。。。东西不教你是应该了,我刚毕业那会儿,所有的东西都是自己学的,那有什么人教啊!!!(现在,能在职场中立足的人,哪一个不是边观察边学习的,还指望别人来教你啊?)每天超级的累,算什么啊,我又不是没经历过,每天只能睡3、4个小时,通宵轮班的日子,在酒店当清洁工的日子。。。你经历过没啊?别跟我提累。。。。。哪一个刚毕业的学生,不都得经历这样或那样的日子。。。你连这点小事都搞不定,我给换1千家公司,仍然是这样。。。
追问
我是觉得一女孩全国在出差,一个月二十多天不在家三四天换个地方太难过了……我身体不太好的,性格也不合适。我也是从早到晚,吃不好睡不好没一天休息。持续这样现在身体很不好了,但没的选的。那就是说我必须要坚持吗……真希望我还能活着过完今年啊。
追答
也罢。。。也罢。。你都这么说了。。。我还能说什么啊!!!总不能年纪轻轻就过劳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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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首先应考虑的是建立自己的人脉,以及能快速学习到新的知识
如果你感觉这两样都无法满足你的话,建议你还是换一家比较好
但是,我说的这个前提是你所说的这些糟糕情况属实,并且真的不是因为你个人的错误而造成,切记切记
如果你感觉这两样都无法满足你的话,建议你还是换一家比较好
但是,我说的这个前提是你所说的这些糟糕情况属实,并且真的不是因为你个人的错误而造成,切记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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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但是必须满一年啊。所以纠结的不行啊。我已经钻牛角尖了……要为了那个表这样过半年多么……
追答
私企转正定级?????你信这个????你确定是私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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