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借款收到的利息怎么入账
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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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金融机构将资金提供给对方,并收取资金占用费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收范围,而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根据这一法规,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向个人借款的: 取得借款时: 借:现金 或 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应付**人借款 ,根据合同协议支付利息时:(根据税法的规定,支付利息时,应当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等于支付的利息乘以20%) 借:财务费用——利息费用 贷:现金 或 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如果利息不是按月支付,且一次支付的利息较大的话,也可以通过“预提费用”核算,即 按月预提时: 借:财务费用——利息费用 贷:预提费用 支付利息时: 借:预提费用 贷:现金 或 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归还借款时: 借:其他应付款——应付**人借款 贷:现金 或 银行存款 企业向个人以外的其他单位(不含银行)的借款,可以比照处理。
如果是金融类企业,那这利息作为营业收入核算,会计分录是: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减去利息收入;如果是非金融企业,那这利息可以直接冲减财务费用,会计分录是:借:银行存款,贷:财务费用减去利息收入;如果是非金融机构自有资金外借,一般通过其他业务收入核算;如果是贷款,可冲减利息支出,记入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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