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可以去实习吗?
如果真的一心要参加社会实习,那么,你可以到新就业地申请,社会实习按不低于一个月向主管教育局交社会实习证明。但不管是学校官方还是学生个人申请,社会实习证明一定要,日期,支付时间要写清楚,单位的真实地址,真实住址写清楚。如果办理实习证明,会被认定有工作关系,当然可以报到(不符合人才引进申报人员标准的才不予报到)。
社会实习证明,如果不被认定工作关系,如你学校认定你同学有工作关系,你的劳动关系并未解除,那么你在别的公司,属于合同工,但你报名前,按劳动法,没有任何正式的劳动合同关系。就算你报考公务员,报考事业单位,考编成功,没有工作关系的你,都无法报名缴费。根据法律法规,办理实习证明,其时效期间是一年,最长就不得超过一年。如果发生不得报到的情况,后果自负,社会实习证明,就可以放心的去。
自己申请就行,真正拿到证明就业的。当你参加工作的时候,可以同时申请。很多事业单位规定毕业当年考试但是只是针对编制中的编制学生,一般高校是不能参加考试,除非你考的是比较偏远的学校,比如我当年就是考上了山大然后公示要发放档案,公示完后两年内你可以去任何一家公司申请考试的实习证明。
有劳动合同当然最好,没有劳动合同的话就在没有这项要求的学校的规定中写到,一个月一发。今年参加招考,无实习经历和表现,面试被刷,心里苦到极点了别说学校帮着弄,我也不知道学校为什么不帮着我弄,感觉压力蛮大的。没听说应届毕业生留在学校参加社会实习的。毕业没有就业就是与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关系,只要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合同明确约定可以自由选择实习单位工作,提供相关的劳动培训,同时劳动合同也规定要有实习时间就没有问题。
实习的作用有:
1、个人作用:实习的作用有验证自己的职业抉择,了解目标工作内容,学习工作及企业标准,找到自身职业的差距。
2、企业作用:实习提供了观察一位潜在的长期员工工作情况的方法,为企业未来发展培养骨干技术力量与领导人;有利于廉价劳动力争夺人才,刚毕业的学员便于管理,不仅能降低成本,还能提高企业的知名度,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
大学可以去实习。
大学本科四年,一般情况下都是在大四实习,不同专业实习时间不一样,同一专业不同学校的安排也不完全相同。一切以学校具体规定为准。
实习,就是在实践中学习,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之后,或者当学习告一段落的时候,我们需要了解自己的所学需要或应当如何应用在实践中。
大学本科什么时候去实习合适
如果想要考研深造的话,还是要抓紧时间学习,好好准备考个好学校比较重要。如果是工作的话,那应该早点实习,积累工作经验比较好。
当然也要看课程表的安排了,如果课程很多的话,一般是没有时间精力实习了,不过暑假的时候去也可以,不一定非要在周末的。
实习的目的是为了锻炼自己,增加社会经验,查缺补漏,看看自己还有那些方面的不足,赶紧补上,不必太在乎工资问题。
专业对不对口还不太重要的,关键是去找些自己喜欢的感兴趣的,多尝试才能知道自己适合哪个岗位。
大学一定要去实习吗
实习如果是学校安排的就要去,若不是学校安排的可以不去。毕业证只要达到学校的学习分标准都能拿到。
然而,实习对于当代高校学生而言确实挺重要。实习是人生的第一份正儿八经的工作。
毕业时,有的大学生简历上会有满满的实习经历,有的大学生简历空空如也。对于企业来说,在不了解你的情况下,他们首先看的就是简历,其次看的才是你的人,那么由此看来,大学上实习的意义似乎呼之欲出了。
不少毕业生为了累积经验而努力积极找实习工作,有的则是为了从不断更换的实习工作中找到自己适合的工作,有的干脆就是为了打发时间,让自己躲在实习的外衣里,迟迟不肯面对找工作独立生活的现实。
不管怎样,频繁的更换实习工作会和频繁的更换正式工作一样,到处浅尝辄止,最终得到的也是无从下手。
用人单位对短期内频繁跳槽的求职者也会提出大大的问号,认为这样的求职者缺乏稳定性、规划性。对于企业的员工稳定和文化发展有着不好的影响。
实习经历不应一味追求“量”,而是要保证“质”,真正从一段实习经历中学到“干货”,这比参加多次实习且都是“打酱油”要有用的多。
在实习的过程中,也许你一下子就找到了适合自己的 工作,那么你现在所做的一切就都是积累,是沉淀;如果不去实习,毕业后也一直不知道自己适合什么工作,一直在摸索,一直在奔波,那你所经历的一切就只是经历了而已,对你没有起到任何正面作用。
大学生实习期的基本权益有哪些
依据我国法律对大学生实习期的基本权益没有作出规定,而大学生实习期的基本利益应该与劳动者相似的包括人身安全权利、休息权利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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