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中心接收档案有什么条件
人才中心接收档案有什么条件
档案是由文件有条件地转化而来的,这里的“文件”是指广义文件,即一切由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形成的各种材料。下面是我分享的人才中心接收档案有什么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人才中心接收档案有什么条件
人事档案接收申请条件为具有本市户口(不含在杭学生集体户口)或在本市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聘用,但以下几种情况的人事档案,不属于人才市场的受理范围:
1、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如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包括国有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和事业单位在职员工;
2、办理失业登记的'人员,档案由户口所在地就业管理机构管理。
人事档案需要存放在人才市场的人员,请注意:您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的就业单位,必须在人才市场有过备案。(用人单位如何备案,这个问题稍后会有详细说明。)如果用人单位在其他人才市场备案的,请将个人档案移交至备案过人才市场(官方语言叫:人事档案主管机构)即可。特别注意的是,各区、县(市)人才市场并不受人才市场直接管辖,所以办事人员无法通过人才市场档案查询系统来查询区、县(市)人才机构有关人事档案是否到档的情况。
如何把档案放到人才市场
人事档案在自己手上,可以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档案由其负责管理。
如果是高等院校毕业生,可以凭报到证在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将人事关系托管在人才交流中心,然后建立人事档案并由其管理。如果是离职人员,需要通过原工作单位办理调档手续,以人事档案转递形式将档案转移去人才交流中心。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原人事部联合颁布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由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而流动人员是指:
(一)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四)自费出国留学人员;
(五)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六)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
(七)其它流动人员。
人才市场接收人事档案需要什么条件
人才市场是接收、存放档案的正规地方,这个我们都了解。但是,并不是任何时候任何人递交过去的档案,人才市场都会接收。我们需要提前了解清楚档案的接收条件,如果自己的档案不符合接收条件,那么一定要提前处理。
首先要确保档案应该是在学校、有管理权限的单位、人才市场或人才中心这些地方,而不是在个人手里保存。在自己手里保管的档案,人才市场有权拒绝接收。因为自己保管的档案,无法保证其真实性,更不用说有些档案在自己手里时已经被私自拆封、损毁。
调档案前需要接收单位开具调档函。然后个人手持调档函到原档案存放单位申请将档案调出。原档案存放单位只有在见到调档函的前提下才能顺利将档案寄出。
档案需要通过机要形式转递。人才市场一般只接收机要形式转递的档案,极少接收由个人递交的档案。所以我们在转递档案的时候,要确认好原档案保管单位可以将档案通过公对公的形式寄出。
通常在自考、成教或者极少数全日制大学毕业后,个别学校会将档案交到学生本人手里。这个时候,大家一定要及时将档案交到人才中心。
如果人才中心拒收这类档案,大家可以选择找档案服务公司或第三方服务机构,由服务机构以公对公的形式办理档案委托、转递及存放。
档案需要查询去向、需要办理补办及托管,找服务机构也都是极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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