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know-base.cdn.bcebos.com/lxb/notice.png)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包括:
1、 劳动报酬权。劳动者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提供了相应劳动的,那么就可以要求单位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2、 休息休假权;
3、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的权利;
4、 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我国规定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5、 享有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2022-09-05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https://wyw-base.cdn.bcebos.com/pc-content/follow.gif)
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有:
1、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权利。
3、指导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签订集体合同。
4、调查权。工会可以参与执行劳动法问题的调查处理,有关单位应予以协助。工会有权参与伤亡事故和其它严重危害职工权益问题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要求处理权。企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犯职工舍法权益,工会有权要求处理。
6、紧急处置建议权。工会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时,有权建议组织职工撤离现场,企业必须作出处理决定。
7、支持帮助权。企业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会可以提出调解处理,职工提出劳动争议处理的,工会应当支持和帮助。县以上的总工会可以提供法律咨询报务。
8、法律援助权。工会可以为经济困难的劳动争议案件的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给予减、免收费。
9、参与处理停工、怠工权。在企业发生停工、怠工时,工会应会同有关方面协商,解决职工提出的可以解决的合理要求,协调职工与用人单位关系,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
10、监督权。
11、参与劳动争议处理权。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http://d.hiphotos.baidu.com/zhidao/wh%3D450%2C600%3B/sign=463edb1301f41bd5da06e0f064eaadfd/6159252dd42a28340fbb0a3354b5c9ea15cebfec.jpg)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查
看
更
多
- 官方电话
- 在线客服
-
官方服务
- 官方网站
-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