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先后进行了哪两次改革?这两次改革对日本有什么影响?

 我来答
刺任芹O
2022-11-17 · TA获得超过6.2万个赞
知道顶级答主
回答量:38.7万
采纳率:99%
帮助的人:8415万
展开全部

截止2019年5月,两次改革名称为大化改新与明治维新。

1、第一次是大化改新(发生于646年)

大化改新影响:

大化改新,日本的社会政治变革运动,发生于646年,此年为大化元年。这一事件史称乙巳之变,革新派以唐朝律令制度为蓝本,参酌日本旧习,从经济到政治方面进行了改革,规定了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体制,并诏书公布改新的内容,律令严格划分良贱的身份制。

大化改新 打击了奴隶主贵族的势力,建立了中央集权制度,标志着日本从奴隶社会开始向封建社会的过渡。

2、第二次是明治维新(始于19世纪中期)

明治维新影响:

明治维新使日本迅速崛起,通过学习西方,“脱亚入欧”,改革落后的封建制度,走上了发展资本主义的道路。同时,日本废除了不平等条约,摆脱了民族危机,成为亚洲唯一能保持民族独立的国家。但明治维新具有不彻底性,在各方面保留了大量封建残余。

后来,日本走上了对外侵略的道路,跻身于世界资本主义列强的行列。 明治维新推动了日本社会的进步,使之摆脱了民族危机,从此走上了发展资本主义道路,成为亚洲第一强国。

扩展资料

大化改新评价:

关于大化改新后的社会性质,史学界主张不一。日本学者大都认为改新后的律令社会是奴隶社会的继续。因为大化改新后阶级关系没有没生变化,公民的沉重徭役负担,其性质与部民的负担并无不同。中国学者除部分人赞成日本学者的观点者外,也有部分认为大化改新是确立封建制度的改革。

日本的班田收授法与租庸调制起源于日本本土但了吸收唐朝均田制和租庸调制。都是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下的土地分配制度和租税制度。改新后国家对农民的关系是土地所有者对农民的剥削关系。国家占有生产资料——土地,并以租庸调的形式向公民征收国税和课以徭役,公民被束缚在口分田上,以臣属关系依附于国家。

这种生产者对土地所有者的依附关系是封建生产关系的重要特征,是有别于奴隶制的关键所在。班田农民除了有终身使用权的口分田外,还拥有对山林池沼的使用权,每年除了交纳固定的租税和徭役外,交租后剩余的产品可以占为己有。由此及见他们在生产关系中所处的地位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大化改新后,虽然奴婢仍然存在,但其数量占当时人口的1/10左右,大部分集中在畿内。奴婢在社会生产中已不起主导作用,多数从事非生产性的家庭杂务。当时社会生产者的主要担当者是班田农民。大化改新是一场古代日本以学习和模仿古中国唐朝的经济和政治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自上而下的改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化改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明治维新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