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办学校允许招收代课教师吗由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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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的。
国家有明确政策,不允许使用代课教师。已有的代课教师随着教师的补充,随着义务教育制度的逐步完善,要逐步清退。对代课教师不能用民办教师的政策,民办教师是建国之初国家一种认可的制度,跟公办教师并列,是国家认可的用人制度。
在国家经济条件还达不到的时候,有一个很长的过渡时期,采用特殊的用人方式。等到社会经济发展以后,有条件解决民办教师的问题,国务院下决心解决这个问题。
扩展资料:
代课教师对“清退”要求规定:
1、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2、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后,劳动合同终止。
3、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按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教育部再重申不许使用代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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