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著名军事法庭有哪些,它们的具体职责有哪些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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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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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军事法庭是指专门打击和惩治战争犯罪行为的国际司法机构。二战结束以来,国际社会建立的审判战争犯罪的国际军事法庭主要有:
欧洲国际军事法庭 又称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是二战结束后建立的专门审判德国战犯的国际刑事特别法庭。该法庭由英、美、苏、法四国法官组成。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 是二战结束后建立的专门惩治日本战争罪犯的国际刑事特别法庭,由中、美、英、苏等11国的法官组成。
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 是联合国安理会根据联合国宪章规定的权限而设立的特殊国际审判机构。这是第一次根据联合国安理会决议而不是以国际条约形式设立的国际法庭。该法庭目前已对米洛舍维奇等70多人提出指控和审判。
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 是根据联合国安理会1994年11月8日第955号决议建立的国际军事法庭,也是迄今为止惟一被授权起诉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实施种族灭绝罪的国际性法庭。1996年9月以来,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和卢旺达国内法院对政府监禁的7.5万人进行了审判。
国际刑事法院 2002年7月1日在荷兰海牙正式成立,是根据联合国通过的《国际刑事法院规约》创建的世界上第一个常设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它有权对种族灭绝罪、战争罪、反人类罪和侵略罪进行审判。国际刑事法院与联合国有直接联系,但又独立于联合国之外,不受联合国及安理会约束。美国政府由于考虑到《国际刑事法院规约》可能对美国的军人、外交官和官员不利,于2002年宣布从国际刑事法院退出
欧洲国际军事法庭 又称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是二战结束后建立的专门审判德国战犯的国际刑事特别法庭。该法庭由英、美、苏、法四国法官组成。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 是二战结束后建立的专门惩治日本战争罪犯的国际刑事特别法庭,由中、美、英、苏等11国的法官组成。
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 是联合国安理会根据联合国宪章规定的权限而设立的特殊国际审判机构。这是第一次根据联合国安理会决议而不是以国际条约形式设立的国际法庭。该法庭目前已对米洛舍维奇等70多人提出指控和审判。
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 是根据联合国安理会1994年11月8日第955号决议建立的国际军事法庭,也是迄今为止惟一被授权起诉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实施种族灭绝罪的国际性法庭。1996年9月以来,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和卢旺达国内法院对政府监禁的7.5万人进行了审判。
国际刑事法院 2002年7月1日在荷兰海牙正式成立,是根据联合国通过的《国际刑事法院规约》创建的世界上第一个常设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它有权对种族灭绝罪、战争罪、反人类罪和侵略罪进行审判。国际刑事法院与联合国有直接联系,但又独立于联合国之外,不受联合国及安理会约束。美国政府由于考虑到《国际刑事法院规约》可能对美国的军人、外交官和官员不利,于2002年宣布从国际刑事法院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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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又称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是二战结束后建立的专门审判德国战犯的国际刑事特别法庭。该法庭由英、美、苏、法四国法官组成。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是二战结束后建立的专门惩治日本战争罪犯的国际刑事特别法庭,由中、美、英、苏等11国的法官组成。
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是联合国安理会根据联合国宪章规定的权限而设立的特殊国际审判机构。这是第一次根据联合国安理会决议而不是以国际条约形式设立的国际法庭。该法庭目前已对米洛舍维奇等70多人提出指控和审判。
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是根据联合国安理会1994年11月8日第955号决议建立的国际军事法庭,也是迄今为止惟一被授权起诉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实施种族灭绝罪的国际性法庭。1996年9月以来,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和卢旺达国内法院对政府监禁的7.5万人进行了审判。
国际刑事法院:2002年7月1日在荷兰海牙正式成立,是根据联合国通过的《国际刑事法院规约》创建的世界上第一个常设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它有权对种族灭绝罪、战争罪、反人类罪和侵略罪进行审判。国际刑事法院与联合国有直接联系,但又独立于联合国之外,不受联合国及安理会约束。美国政府由于考虑到《国际刑事法院规约》可能对美国的军人、外交官和官员不利,于2002年宣布从国际刑事法院退出。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是二战结束后建立的专门惩治日本战争罪犯的国际刑事特别法庭,由中、美、英、苏等11国的法官组成。
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是联合国安理会根据联合国宪章规定的权限而设立的特殊国际审判机构。这是第一次根据联合国安理会决议而不是以国际条约形式设立的国际法庭。该法庭目前已对米洛舍维奇等70多人提出指控和审判。
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是根据联合国安理会1994年11月8日第955号决议建立的国际军事法庭,也是迄今为止惟一被授权起诉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实施种族灭绝罪的国际性法庭。1996年9月以来,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和卢旺达国内法院对政府监禁的7.5万人进行了审判。
国际刑事法院:2002年7月1日在荷兰海牙正式成立,是根据联合国通过的《国际刑事法院规约》创建的世界上第一个常设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它有权对种族灭绝罪、战争罪、反人类罪和侵略罪进行审判。国际刑事法院与联合国有直接联系,但又独立于联合国之外,不受联合国及安理会约束。美国政府由于考虑到《国际刑事法院规约》可能对美国的军人、外交官和官员不利,于2002年宣布从国际刑事法院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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