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1、土家族摆手舞
少数民族风俗摆手舞,是土家族古老的传统舞蹈,现有改编的新版摆手舞,更易于学习和传承。摆手舞分大摆手和小摆手。
小摆手,土家语叫“Sevbax(舍巴)”或“Sevbaxbax(舍巴巴)”;大摆手,土家语称为Yevtixhhex(叶梯黑)。它集舞蹈艺术与体育健身于一体,有“东方迪斯科”之称。摆手舞反映了土家人的生产生活,如赶猴子、拖野鸡尾巴、犀牛望月等。
2、篝火节
“鄂伦春”是民族自称,其含义有两种解释,一是“住在山岭上的人们”,二是“使用驯鹿的人们”。清朝以前,人们一般把鄂伦春族称为“索伦部”、“打牲部”或“使鹿部”。新中国成立后,统称为鄂伦春族。
每年的6月18日是鄂伦春民族传统的节日——篝火节。这一天,鄂伦春人都要点燃篝火,欢歌舞蹈,欢庆自己民族的节日。腊月二十三也有送火神上天的习俗。鄂伦春的先人们和火结下了不解之缘,对火有着特殊的感情,对篝火无比亲近。
3、那达慕大会
那达慕大会是内蒙、甘肃、青海、新疆的蒙古族人民一年一度的传统节日,在每年七、八月这一水草丰茂、牲畜肥壮、秋高气爽的黄金季节举行。
那达慕,蒙语是“娱乐”或“游戏”的意思。它在蒙古族人民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是适应蒙古族人民生活的需要而产生的。那达慕大会有着悠久的历史。
过去时那达慕大会期间要进行大规模祭祀活动,喇嘛们要焚香点灯,念经颂佛,祈求神灵保佑,消灾消难。现在,那达慕大会的内容主要有摔跤、赛马、射箭、赛布鲁、套马、下蒙古棋等民族传统项目,有的地方还有田径、拔河、排球、篮球等体育竞赛项目。
4、苗年
苗年,苗历的年之首,是苗族人民最隆重的传统节日。苗年各地区过的时间并不相同,从农历九月至正月不等。一般历时三、五天或十五天。
有的在农历十一月的第一个亥日(猪日),有的在九月、十月、十二月的第一个卯日(兔日)或丑日(牛日)举行。融水县苗族以农历十一月三十日为除夕,次日起为过年,这一苗年过的人口最多,地域最广。
年前,各家各户都要备丰盛的年食,除杀猪、宰羊(牛)外,还要备足糯米酒。年饭丰盛,讲究“七色皆备”、“五味俱全”,并用最好的糯米打“年粑”互相宴请馈赠。2008年6月7日,苗年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5、泼水节
亦称“浴佛节”,又称“楞贺尚罕”,是傣族、阿昌族、布朗族、佤族、德昂族以及泰语民族和东南亚地区的传统节日,当日,中国西双版纳、泰国、老挝、缅甸、柬埔寨等地,以及海外泰国人聚居地如香港九龙城、台湾新北市中和区等地的人们清早起来便沐浴礼佛,之后便开始连续几日的庆祝活动。
期间,大家用纯净的清水相互泼洒,祈求洗去过去一年的不顺。泼水节是傣族的新年,相当于公历的四月中旬,一般持续3至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