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个回答
201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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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但如果是10岁以下的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是可以的.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有隐私权。
任何人不得未经允许干扰他人的私人空间 但是未成年人不能因为隐私权而阻挠父母进行正常的监督。 因为未成年人还没有准确的分辨是非的能力 很多事情还需要父母来指导.
隐私权是人身权的一种 应该得到尊重, 但是家长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还不预备分辨是非观的能力
所以家长是可以监督的,但是也要得到未成年人的容许下进行,但是没有侵犯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第三十一条规定:对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
作为家长,可以与孩子交流,让孩子敞开心扉,自己说出内心的想法
作为孩子,也别时时搬出法律来压人,天下父母的心愿都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过得比自己好,父母为了自己的孩子愿意付出一切,但是不是所有的父母都是心理专家,教育专家(但爱是一样的),特别是面对青春期叛逆心理的孩子,有的父母有些无措,可以理解的
父母孩子应学会换位思考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有隐私权。
任何人不得未经允许干扰他人的私人空间 但是未成年人不能因为隐私权而阻挠父母进行正常的监督。 因为未成年人还没有准确的分辨是非的能力 很多事情还需要父母来指导.
隐私权是人身权的一种 应该得到尊重, 但是家长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还不预备分辨是非观的能力
所以家长是可以监督的,但是也要得到未成年人的容许下进行,但是没有侵犯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第三十一条规定:对未成年人的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或者对无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
作为家长,可以与孩子交流,让孩子敞开心扉,自己说出内心的想法
作为孩子,也别时时搬出法律来压人,天下父母的心愿都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过得比自己好,父母为了自己的孩子愿意付出一切,但是不是所有的父母都是心理专家,教育专家(但爱是一样的),特别是面对青春期叛逆心理的孩子,有的父母有些无措,可以理解的
父母孩子应学会换位思考
201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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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但是父母为什么要查孩子的话费单,孩子应该想想是不是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作为父母也应该想想为什么孩子什么都不愿跟你说,所以还是要好好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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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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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的,现在又有法律明文规定监护人不能查看、隐匿、销毁或公布孩子的手机短信,电子邮件、信件、日记等涉及隐私问题的东西啦。不过家长关心孩子可以理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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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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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出现了什么问题,父母是你的监护人,当然有这个权利了,你的父母出发点是好的,可能是方式有些让你一时难以接受,但你不能否认你的父母的社会经验人生阅历对比你来说是相当丰富的,你要相信你的父母是爱你的,只是没有找到一种较好的沟通方式,拿出你的智慧,相信你会处理好此事的,记住,父母是爱你的,祝你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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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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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除非孩子还是没有自我辨别的能力。父母有权替其行使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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