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省的驻京办事处算什么级别的单位?
多数省市的驻京办是正厅级(一般还有驻沪办),而驻其他省市办事处则多为副厅级,少数为正处级。
通常驻京办级别是低设高配,驻京办负责人一般是政府行政长官助理,或是商务部门、发改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主要是发展对外联络、招商引资、向国家部门的争资跑项活动以及当地官员来访的公务接待。
驻京办是经过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由它下面的驻京办事处管理司直接负责管理的这么一个机构。驻京办涵盖省、直辖市、自治区以及特区的驻京机构。驻京办就是各个单位在北京的办事处,负责本单位与当地对口单位的联系工作,也负责接待到北京出差的办事人员。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
1、根据省委、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的授权,代表省委、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与中央国家机关及驻地党政机关联系处理公务,参加有关会议和双边活动。
2、密切同驻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向省委、省政府及有关单位传递驻地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动态和信息。
3、协助省内有关单位做好与驻地经济、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交流与协作。
4、做好对省内领导同志的接待服务工作,为省内到办事处驻地办理公务的单位和人员提供方便。
5、负责我省各市、县(市、区)政府驻当地办事(联络)处和企业的联络协调和党的工作,并对其进行业务指导。
6、承担省政府在当地聘请的经济顾问和经济协作咨询顾问的联络和服务工作。
7、承办驻地政府要求办事处协助办理的事项。
8、办理省委、省政府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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