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法 案例分析题

1.加拿大某公司与英国某公司洽谈出售初级产品200公吨。加方公司发出的电报称:"确认售与你方……200公吨,……请汇5000英镑。"英方公司复电:"确认你方电报,条件按你... 1.加拿大某公司与英国某公司洽谈出售初级产品200公吨。加方公司发出的电报称:"确认售与你方……200公吨,……请汇5000英镑。" 英方公司复电:"确认你方电报,条件按你方电报的规定……已汇交你方银行5000英镑,该款在交货前由银行代你方保管……,请确认在本电日期30天内交货。"加方未回电,以高价将该产品售与第三方。
问:加方公司是否违约?为什么?
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于7月10日向乙公司交付优质铁矿砂10万吨,乙公司于7月1日预付货款的50%,余款于交付货物后10日内付清。7月1日,乙公司得悉,由于丙公司出价优惠,甲公司又与丙公司订立铁矿砂买卖合同,并已将确定给乙公司的10万吨铁矿砂中的5万吨运给了丙公司,并在继续发运。7月5日,因甲公司的生产基地遭遇特大洪水,损失惨重,甲公司被迫宣告破产。为满足生产,乙公司以高于合同价格的市场价格购买铁矿砂。问:
(1)甲公司7月1日的行为在合同法上称为什么?
(2)7月1日,乙公司可以采取的合理的补救措施是什么?
3.有一份合同,出售中国晶晶米10,000公吨。合同规定:“自2月份开始,每月装船1,000公吨,分10批交货。”卖方从2月开始交货,但交至第五批大米时,大米品质要霉变,不适合人类食用。因而买方以此为理由,主张以后各批交货均应撤销。问:
(1)上述情况。买方有无这种权利,为什么?
(2)若此份合同交易的是一套大型成套机械设备,再发生第五批品质不符,买方又有无这种权利,为什么?
以上3题回答完整悬赏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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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edada
推荐于2016-07-11 · TA获得超过1372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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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方没有违约,可以将货物卖给他人。
因加方的去电要求汇5000英镑,而英方复电却明确规定“该款在交货前由银行代你方保管,”按《公约》规定,这是对原发盘的实质性更改,应视为有条件的接受,构成一项新的发盘,所以这笔交易没有达成。

2、(1)甲公司的行为在合同法上叫预期违约。
(2)乙公司的补救方法是:中止履行合同。立即通知甲公司,在甲公司提供履约担保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合同。

3、(1)买方不能以此为理由,主张以后各批交货的撤销,他只能对第五批货物向卖方提出索赔。因为一个分批交货合同,各批交货都应视为一个独立的合同,况且成交的是大米,某一批交货的品质有霉变,不一定影响其他各批货物的品质,因大米品质没有相互依存的关系。其次,买方也无其他充分理由断定,因卖方第五批交货品质不符,今后各批交货都会是品质不符的。但由于第五批大米确定品质不符,所以能就这一批提出索赔。
(2)若成交的是一套大型机械设备,其中一批品质违反合同(若又是根本性违约),那么买方不但可以宣告从这一批开始的以后各批货物无效,而且还可提出退回过去已交付的几批货款。因为一套大型机械设备的分批交货,各批之间的品质是相关联的。
中研普华
2023-10-12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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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oyaoyao
2008-06-15 · TA获得超过817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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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加方不属于违约
因为第一封电报是加方向法方的发盘,第二封电报原则上是法方的接受
但是有一句话“该款在交货前由银行代你方保管……,” 此为限制性条款,即为不确定。有条件。
因此不属于接受,合同不成立,加方不违约。

剩下两道题明天再告诉你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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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妙句清乎9
2008-06-18 · TA获得超过185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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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REEDADA回答得非常得好!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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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者FmVvZdjLsG
2019-05-05 · TA获得超过3543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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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贸易中使用FOB还是CIF术语,卖方履行了交货义务之后,运输风险就转移给了买方。
但是风险转移均有一个前提:货物必须特定化。在大宗货物运输中,一船货可能有多个买主,在货物没有区分开以前(即特定化以前)风险没有转移!不论发生何种情况,卖方始终负有交货的义务。该原则在海运中已由英国海商司法判例确认,在国际贸易中广泛认可。
在本案例中甲方将乙方的货物与他人货物混装,因此,在没有将这1000吨货物分开之前,甲方的交货义务没有履行。所以风险还是由甲方承担。
如果甲方不积极履行合同,乙方可以申请国际仲裁甚至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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