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国人在中国开公司税务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
一、税种优惠:
对外商投资企业暂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二、增值税优惠:
外资企业带动当地经济开展,特别是上海市郊,增加当地地方财力的,当地正度均予以增值税财政40%以上的扶持。
三、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一样的,企业所得税,也予以财政扶持的40%以上。
四、其他特定项目的税收优惠规定:
1、在经济特区设立的从事服务性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超过500万美元,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
经企业申请,经济特区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免税,第二年和第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在经济特区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地区设立的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外国投资者投入资本或者分行由总行拨入营运资金超过1000万美元,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
经企业申请,当地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和第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鼓励外商投资的行业、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免征、减征地方所得税。
扩展资料:
外资企业应缴纳的税种:
目前,外商投资企业需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等10个税种。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知网-外资税收优惠政策的弊端与调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外商投资企业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