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有几个区
截至2019年,吉首市下辖6个街道、5个镇、1个乡。
1、6个街道:峒河街道、镇溪街道、乾州街道、吉凤街道、双塘街道、石家冲街道。
2、5个镇:马颈坳镇、矮寨镇、河溪镇、丹青镇、太平镇。
3、1个乡:己略乡。
吉首是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地级行政区首府。市境东南部与泸溪县、西北部与花垣县、西南部与凤凰县、北部与保靖县和古丈县毗邻。
扩展资料:
秦时,市域属黔中郡。汉时,属武陵郡沅陵县地。三国时,武陵郡属荆州,先后分属蜀汉和东吴。晋时,武陵郡属荆州。南朝(宋、齐)时,隶郢州武陵郡。
梁代,析沅陵县,建夜郎郡。陈袭梁制。隋废夜郎郡,置静人县。不久废县,市域先后属辰州和沅陵郡。唐时,黔中观察使管15州,其中辰州辖泸溪、沅陵、麻阳、溆浦和辰溪县,市境属泸溪县地。五代十国时,同唐。
宋时,市域属泸溪县,熙宁三年(1070年),置镇溪寨(今吉首城区),为军事防地。元时,属辰州路泸溪县地。明洪武初年,境内设巡检司。
明洪武三十年二月(1397午),泸溪上五都分为十六里,置镇溪军民千户所,所属辰州卫。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撤镇溪军民千户所,设乾州厅,治乾州,隶属辰沅永靖道。嘉庆二年(1797),乾州厅升为直隶厅。
民国1年(1912年),废厅,设乾县。因与陕西省乾县同名,民国2年4月,乾县改名乾城县,隶属辰沅道,县治仍为乾州。民国27年4月至28年5月,湘西绥靖公署绥署设在乾州。
1949年11月5日,乾城县和平解放,隶属沅陵专区。1952年8月,隶属湘西苗族自治区。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内务部于1953年2月25日批准,同年4月1日,乾城县改名吉首县,县政府驻地所里按苗语称为吉首。
1955年3月至1957年9月,吉首县隶属湘西苗族自治州;从1957年9月20日起,隶属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为州府驻地。
1980年11月至1982年11月,州革委会将吉首镇从吉首县析置为县级镇。经国务院于1982年8月3日批准,同年11月30日,州政府撤销吉首县,设立吉首市,市辖地不变(吉首镇复归,划为三个街道)。
参考资料来源:吉首市人民政府-历史沿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吉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