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车牌号的分类
福州市车牌号的分类具体如下:
1、市辖区:闽A·0~4、C1~2、G、H、K、L、M、N、P、Q、R、S、U、V、W、X。
2、长乐市:闽A·5。
3、闽侯县:闽A·6。
4、福清市:闽A·7、80~85。
5、永泰县:闽A·86~89。
6、闽清县:闽A·90~95、9A~9K。
7、平潭县:闽A·96~99、9L~9Z。
8、连江县:闽A·A0~A7。
9、罗源县:闽A·A8、A9、B。
10、长途车:闽A·Y。
11、公交及中巴:闽A·Z。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中规定:
5.9.2 序号使用规则
(a)序号用数字和字母组合方式的使用应按规定依次有序使用。序号的使用率超过60%后,应经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并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备案后,依次启用下一种组合方式;
(b)机动车登记中收回的号牌,其机动车登记编号6个月后可重新使用。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规定:
第六条 上道路行驶的汽车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配备灭火器、三角警告牌。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不得在号牌上喷涂、粘贴影响号牌识别的材料,不得故意污损、遮挡号牌。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不得安装、使用妨碍交通安全和交通安全管理的装置:不得安装影响交通安全的灯光装置。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非机动车登记应当在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发给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全国汽车牌照号详解细表
参考资料来源:郴州市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