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时,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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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期末,企业所持有的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的,应按其差额,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计提,持有期间不得转回
拓展资料
减值准备是指资产的账面余额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判断资产是否减值,应依据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损的某些迹象,如果存在任何一种迹象,企业应对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正式估计。
企业应定期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至少于每年年末检查一次,并对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同上)进行估计,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可收回金额的部分确认为减值准备,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企业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因为属于或有支出,不符合确定性原则,因此不得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应作纳税调整增加处理;但因转让处置无形资产而冲销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应允许企业作相反的纳税调整,即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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