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金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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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拨付备用金时:
借: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贷:银行存款。
2、核准备用金的花费时:
借:费用类账户。
贷: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3、期末收回备用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扩展资料
预算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业务量、规模大小及零星开支情况提出备用金额度申请,支付中心依据预算单位的申请及具体业务情况审定备用金额度,并签订备用金管理责任书。
对于零星开支用的备用金,可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即由指定的备用金负责人按照规定的数额领取,支用后按规定手续报销,补足原定额。
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的单位,备用金领用部门支用备用金后,应根据各种费用凭证编制费用明细表,定期向财会部门报销,领回所支用的备用金。对于预支的备用金,拨付时可记入“备用金”(或“其他应收款”)科目的借方;报销和收回余款时记入该科目的贷方。
在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的单位,除拨付、增加或减少备用金定额时通过“备用金”科目核算外,日常支用报销补足定额时,都无须通过该科目而将支用数直接记入有关成本类科目、费用类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备用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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