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法考每日一练【经济法】-单项选择题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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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

1.某品牌白酒市场份额较大且知名度较高,因销量急剧下滑,生产商召集经销商开会,令其不得低于限价进行销售,对违反者将扣除保证金、减少销售配额直至取消销售资格。关于该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2013/一/27)

A.维护品牌形象的正当行为

B.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C.价格同盟行为

D.纵向垄断协议行为

参考答案

1.【考点】垄断行为(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答案】D。解析:《反垄断法》虽然允许经营者通过公平竞争、自愿联合等方式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但对有损市场竞争秩序的垄断行为予以严格禁止。本题中可明显看出该白酒生产商企图人为控制价格,而这会严重影响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破坏市场的有效竞争并损害消费者权益,是《反垄断法》所禁止的垄断行为。A项错误,不当选。

《反垄断法》第十八条规定,“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当依据下列因素:(一)该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以及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二)该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三)该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四)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五)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难易程度;(六)与认定该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有关的其他因素”。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推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一)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的;(二)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的;(三)三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四分之三的”。本题中白酒生产商“市场份额较大且知名度较高”,但尚不足以认定或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其控制经销商交易价格的行为不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B项错误,不当选。

价格同盟,又称价格联盟或横向价格垄断协议,是指处于同一经营阶段的同业竞争者之间达成的价格垄断协议。本题中白酒生产商与销售商处于不同经营阶段。C项错误,不当选。

《反垄断法》第十四条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本题中白酒生产商构成上述第(二)项行为中的纵向垄断协议行为。D项正确,当选。

故本题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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