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检需要本人到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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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车年检需要本人去吗?
车辆的年检不需要本人去,可以让其他人代为办理。车辆年检的代办人可以携带车辆行驶证、保险单据、车主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年检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就可以在交通管理部门或者车管所进行车辆的年检。
车主或者车辆年检代办人由于时间安排的问题,不一定在年检到期当日进行车辆年检,年检可以提前三个月进行,这个年检的制度适用于上线或者免检上线的所有车辆。提前年检可以方便车主使用车辆,以免车辆年检过期影响使用。
车辆年检主要有两种年检方式:第一种方式是通过交通管理部门或者车管所进行车辆的年检,这种方式需要车主本人或者年检代办人到现场进行年检;第二种方式为通过手机APP进行车辆年检,主要适用于免于在线检测的车辆。
二、汽车年检需要什么材料?
1、车;
2、行驶证。正副本齐全;
3、有效期为1年且在有效期内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单。如果是分期付款没有保险单原件的,拿保险单复印件(盖保险公司章)、保险卡,说明理由;
4、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意原件和复印件都要,身份证复印件要沿边缘剪好。单位的车需代办人的身份证明。
5、车辆年检需要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车还须持单位介绍信)、保险凭证、统缴卡、领填《机动车年检申请表》(单位车辆加盖公章)即可。
三、汽车年检流程
1、准备手续;
2、电话预约;
3、取件;
4、办理年检合格标志及环保绿标;
5、快递送回证件;
6、费用结算。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
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
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
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
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
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六)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可以再过户(买卖),但可以继续使用;
买卖的话可以先到车管所办理该车的报废单(注销该车的档案),然后买卖。
《中华 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
车辆的年检不需要本人去,可以让其他人代为办理。车辆年检的代办人可以携带车辆行驶证、保险单据、车主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年检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就可以在交通管理部门或者车管所进行车辆的年检。
车主或者车辆年检代办人由于时间安排的问题,不一定在年检到期当日进行车辆年检,年检可以提前三个月进行,这个年检的制度适用于上线或者免检上线的所有车辆。提前年检可以方便车主使用车辆,以免车辆年检过期影响使用。
车辆年检主要有两种年检方式:第一种方式是通过交通管理部门或者车管所进行车辆的年检,这种方式需要车主本人或者年检代办人到现场进行年检;第二种方式为通过手机APP进行车辆年检,主要适用于免于在线检测的车辆。
二、汽车年检需要什么材料?
1、车;
2、行驶证。正副本齐全;
3、有效期为1年且在有效期内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单。如果是分期付款没有保险单原件的,拿保险单复印件(盖保险公司章)、保险卡,说明理由;
4、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意原件和复印件都要,身份证复印件要沿边缘剪好。单位的车需代办人的身份证明。
5、车辆年检需要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车还须持单位介绍信)、保险凭证、统缴卡、领填《机动车年检申请表》(单位车辆加盖公章)即可。
三、汽车年检流程
1、准备手续;
2、电话预约;
3、取件;
4、办理年检合格标志及环保绿标;
5、快递送回证件;
6、费用结算。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十六条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
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
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
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
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
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六)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可以再过户(买卖),但可以继续使用;
买卖的话可以先到车管所办理该车的报废单(注销该车的档案),然后买卖。
《中华 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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