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吴育传》全文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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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吴育传》
原文 :
吴育,字春卿,建安人也。累官光禄卿,以礼部侍郎致仕。育少奇颖博学,举进士,试礼部第一,中甲科。除大理评事,迁寺丞。历知临安、诸暨、襄城三县。
庆历五年,拜右谏议大夫、枢密副使。居数月,改参知政事。山东盗起,帝遣中使按视,还奏:「盗不足虑。兖州杜衍、郓州富弼,山东人尊爱之,此可忧也。」帝欲徙二人于淮南,育曰:「盗诚无足虑者,小人乘时以倾大臣,祸几不可御矣。」事递寝。向绶知永静军,为不法,疑通判江中立发其阴事,因构狱以危法中之,中立自经死。绶宰相子,大臣有营助,欲傅轻法。育曰:「不杀绶,无以示天下。」卒减死一等,流南方。
育在 *** 遇事敢言与宰相贾昌朝数争议上前左右皆失色育论辨不已乃请曰臣所辨者职也顾力不胜愿罢臣职帝语大巨曰:「吴育刚正可用,第嫉恶太过耳。」一日,侍读禁中,帝因语及「臣下毁誉,多出爱憎,卿所当慎也」。育曰:「知而形之言,不若察而行之事。圣主之行,如日月之明。进一人,使人皆知其善,出一人,使人皆晓其恶,则阴邪不能构害,公正可以自立,百王之要道也。」帝数欲大用,为谏官刘元瑜诬奏育在河南尝贷民出息钱。久之,除宣徽南院使、鄜延路经略安抚使,判延州。
夏人既称臣,而并边种落数侵耕为患。庞籍守并州,欲筑堡备之,育谓:「要契未明而亟城,则羌人必争,争而受患者必麟府也。」既而夏人果犯河外,陷骁将郭恩,而太原将佐皆得罪去。
育性明果,所至作条教,简疏易行而不可犯。遏事不妄发,发即人不能挠。辩论明白,使人听之不疑。初尹开封,范仲淹在 *** ,因事与仲淹忤。既而仲淹安抚河东,有奏请,多为任事者所沮,育取可行者固行之。
晚年在西台,与宋庠相唱酬,追裴、白遗事至数百篇。体素羸,少时力学,得心疾,后得古方,和丹砂饵之,大醉,一夕而愈。后数发,每发数十日乃已。已而卒,年五十五。赠吏部尚书,谥正肃。
(节选自《宋史列传五十》,有删改)
原文 :
吴育,字春卿,建安人也。累官光禄卿,以礼部侍郎致仕。育少奇颖博学,举进士,试礼部第一,中甲科。除大理评事,迁寺丞。历知临安、诸暨、襄城三县。
庆历五年,拜右谏议大夫、枢密副使。居数月,改参知政事。山东盗起,帝遣中使按视,还奏:「盗不足虑。兖州杜衍、郓州富弼,山东人尊爱之,此可忧也。」帝欲徙二人于淮南,育曰:「盗诚无足虑者,小人乘时以倾大臣,祸几不可御矣。」事递寝。向绶知永静军,为不法,疑通判江中立发其阴事,因构狱以危法中之,中立自经死。绶宰相子,大臣有营助,欲傅轻法。育曰:「不杀绶,无以示天下。」卒减死一等,流南方。
育在 *** 遇事敢言与宰相贾昌朝数争议上前左右皆失色育论辨不已乃请曰臣所辨者职也顾力不胜愿罢臣职帝语大巨曰:「吴育刚正可用,第嫉恶太过耳。」一日,侍读禁中,帝因语及「臣下毁誉,多出爱憎,卿所当慎也」。育曰:「知而形之言,不若察而行之事。圣主之行,如日月之明。进一人,使人皆知其善,出一人,使人皆晓其恶,则阴邪不能构害,公正可以自立,百王之要道也。」帝数欲大用,为谏官刘元瑜诬奏育在河南尝贷民出息钱。久之,除宣徽南院使、鄜延路经略安抚使,判延州。
夏人既称臣,而并边种落数侵耕为患。庞籍守并州,欲筑堡备之,育谓:「要契未明而亟城,则羌人必争,争而受患者必麟府也。」既而夏人果犯河外,陷骁将郭恩,而太原将佐皆得罪去。
育性明果,所至作条教,简疏易行而不可犯。遏事不妄发,发即人不能挠。辩论明白,使人听之不疑。初尹开封,范仲淹在 *** ,因事与仲淹忤。既而仲淹安抚河东,有奏请,多为任事者所沮,育取可行者固行之。
晚年在西台,与宋庠相唱酬,追裴、白遗事至数百篇。体素羸,少时力学,得心疾,后得古方,和丹砂饵之,大醉,一夕而愈。后数发,每发数十日乃已。已而卒,年五十五。赠吏部尚书,谥正肃。
(节选自《宋史列传五十》,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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