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有什么区别?
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
收付实现制是指在会计核算中,是以款项是否已经收到或付出作为计算标准,来确定本期收益和费用的一种方法。凡在本期内实际收到或付出的一切款项,无论其发生时间早晚或是否应该由本期承担,均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
权责发生制是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来决定收入和费用归属期的一项原则。指凡是在本期内已经收到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一切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反之,凡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在本期收到或付出,也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
2、适用范围不同
在我国企业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权责发生制,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以及部分行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由财政部在相关会计制度中具体规定。
3、会计期末处理方法不同
权责发生制是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以“应收应付“为原则入账,不论款项是否实际收到或支出。收付实现制则以”实收实付“为原则入账,已实际现金的收到和支付为衡量标准。
4、入账时间的确认不同
权责发生制基础要求,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计入利润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收付实现制以实际收到或支付现金的时间来确认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收付实现制基础要求,凡是当期收到和支付的现金,都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计入利润表。凡是当期没有实际收到和付出现金,都不记录本期收入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