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民主专政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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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民主专政是指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的国家制度,中国人民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形式。
它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同中国具体情况相结合而创建的适合中国国情和革命传统的政权形式。
“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专政。
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经历了两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革命根据地的人民民主专政担负的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任务,只实行对于封建土地制的变革,不改变民族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和农民、手工业者的个体所有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担负的是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任务。
人民民主专政的含义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可以使用专制的方法来对待敌对势力以维持人民民主政权。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政权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逐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和犯罪分子实行专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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