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的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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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的计算公式:应收账款周转天数=360/应收账款周转率=平均应收账款×360天/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平均日销售额。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是指企业从取得应收账款的权利到收回款项、转换为现金所需要的时间。是应收账款周转率的一个辅助性指标,周转天数越短,说明流动资金使用效率越好。
实务中,应收账款以及营业收入的取值多来自于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应收账款属于时点数,而营业收入属于一个会计期间的时期数,计算时,为了弥补口径不一致,一般采用应收账款的平均数来计算。
实务中,如果企业不存在淡旺季,应收账款一直维持在相对稳定的状态,一般对该指标计算的影响较小;如果企业存在明显的淡旺季,一般计算各月末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各月末应收账款平均余额=12个月应收账款月末余额之和÷12)。
应收账款周转率:
第一,季节性经营的企业。
第二,大量使用分期收款结算方式。
第三,大量使用现金结算的销售。
第四,年末大量销售或年末销售大幅度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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