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师职称考试时间
每年的4-5月份
2023年初级药士/药师/主管药师考试时间为4月23日。
执业药师
▶执业药师:执业药师属于药监系统,是执业准入类资格,无级别之分,主要出现于药品流通环节,服务于药店,药品批发企业等等。拥有职业资格证的执业药师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未经注册者,不得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1)分类:分为执业中药师和执业西药师。
(2)报名时间:每年的7月~8月。
(3)考试时间:每年的10月中旬。
(4)考试科目: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5)成绩管理:各科目考试合格标准均预计72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考试以四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职称药师
▶职称药师:职称药师属于卫生系统,是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系列的一种,该系列包括药士、药师(初级),主管药师(中级),(副)主任药师(高级),主要出现在药品使用的环节,服务于医疗机构。
(1)分类:(中)药士、(中)药师、主管(中)药师、副主任(中)药师、主任(中)药师。
(2)报名时间:每年的12月~1月。
(3)考试时间:每年的4-5月份。
(4)考试科目: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
(5)成绩管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各专业、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临床药师
▶临床药师:是医院认可的一种专业技术职称,具体承担临床药学实践工作。
“医院药师”不等同于“临床药师”。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性质、任务、规模配备适当数量临床药师,三级医院临床药师不少于5名,二级医院临床药师不少于3名。
从业药师
由于我国执业药师起步较晚,执业药师的人数还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执业药师数量不足直接影响了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推进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化。
根据国家药监局规定,执业药师配备的过渡期内,对于执业药师存在明显缺口的地区,允许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承担执业药师职责,过渡期不超过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