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英语单选题
为什么选it不能选there?
it's important for graduates to find a proper job,____in which they can brinbg their potential into full play.这里答案填one,但我想填the one为什么不可以,job此处应该是特指,所以加the啊
A scientist whio can speak English is in closer touch with other countries than _____ who can't.
这里答案选one,但我选了those 为什么不行?
补充:Is there any person in the room?
答案接None,我想用Nobody 为什么不行 展开
第一个问题的句式是一个主语同位语从句。意思是他最爱的就是油炸食物,(所以)他想减肥只是个梦这件事真是令人毫无意外。
句子的真正主语是 losing weight is just his dream。而这个主语太长了,放在句首一是读起来不顺,二是容易引起理解困难,三是不能突出表达no surprise(毫不奇怪)这个中心意思。因而用形式主语it代替了这个意思上的真正主语。
英语当中形式主语和形式宾语都是用it代替,指代较长的主语或是宾语。
如:It is widely accepted that drinking milk is good for children's health. 喝牛奶对小孩健康有益是一个被广泛接受的观点。
这里one=a job,作同位语。
按照句子意思和结构,这里所用的词要表示【一份工作】,因此用不定代词【one】.如果选择the one,则是特指这份工作。上文说的是a proper job,一份恰当的工作,因而是泛指的。those可以用于比较句,但是比较句的比较成分应相同。也就是说,单数和单数比,人和人比,复数和复数比,物和同类比。上文是泛指的a scientist,因而被比较的也只能是单数,因而选one
补充问题中,问题的意思是:房间里面有人么?暗含问人的数量。回答应为没有人。而没有人有两个中文翻译,一是nobody,不定代词,侧重指人。而是none,意为0,没有一个人在。侧重指数量。根据上文,选择用none
It is no surprise,这是固定短语,需要记住。
a proper job,一份工作,具体是哪个工作没有说,没有特指的意思,当然不可以用the
这句话的原意是将两类人进行比较,前面用的是a scientist ,后面与之对应必须用one,用thoes当然不可以。
第二题是用the。从句意上来说没说什么工作啊,说的只是一个工作而已。
第三题比较级中,than后面的如果要指代前面以避免重复的,单数的用one,复数的用those。这是固定的。
看来lz这么简单的英语都不好啊,加油啊。多看英语和文章,语感出来了就都好了。希望可以帮到你。
第一个用there看起来也通 但我们平时都是习惯于it的
也可以说就是一种固定搭配了
相似的还有:
It is no surprise that。。。。。不足为奇
It is no wonder that.... 难怪。。。
It is no good/ use.... 没什么好处/用处
There is no need... 没必要
There is no doubt.... 毫无疑问
第二个按我们老师的说法 如果前面的名词用a修饰 后面就用one
如果前面的名词用the修饰 后面用the
这样做高中阶段是八九不离十了 当然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第三个这里是与a sceientist作平行的结构 当然用one
可能有时候也会看到一些题目用those
但是这是前面的名词后特殊性 或者句子有区别
反正选one是最保险的啦~
2 one在这里指代any proper job no matter what it is .
3 one在这里指代a scientist. 一般规律是:可数名词单数搭配one,名词复数搭配ones.
4 补充:- Is there any person in the room?
- No, there is nobody /// No, there is none
都是正确的回答。你仔细琢磨一下。 这个补充句,你是哪里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