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拖欠工资的相关法律条款
法律主观:
1、双方和解 这是一种私力救济的方法,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就争议问题协商,从而达成协议以解决争议。 2、调解 这里所说的调解指的是诉讼外的调解,不包括法院的调解,是指由第三方(调解组织)就双方之间的争议进行调停、说和,从而解决纠纷。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这里调解达成的协议不具有 强制执行力 ,但具 有法律效力 ,其效力类似于合同,对双方都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3、劳动仲裁 去 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 申请劳动仲裁 , 劳动仲裁委员会 作出的裁决,对双方都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4、民事诉讼 诉讼是指通过人民法院在平等主体之间行使国家审判权,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纠纷。员工离职后,用人单位 拖欠员工工资 ,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 劳动合同履行地 的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客观:
《 劳动法 》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 赔偿金 :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 解除劳动合同 后,未依照本 法规 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如果是无故超过双方约定或单方决定的日期支付工资的,或者没有超过规定的日期但是未足额支付工资的,都属于拖欠工资,违反了上述劳动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