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招录是什么意思?
定向招录的意思是朝着某个规定的方向招收录取,主要针对一些定向的专业的。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并获得相应学位学历的人员,将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录用至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担任公务员。
为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中央决定改革政法院校招录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从2008年起,通过公务员考试和入学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从军队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录取人员至政法院校进行专业培训和学习。
招录对象:
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对象:
高中起点大专学历教育的招录对象:
本地户籍的已退役士兵,需具有高中或高中同等学历,年龄不超过25岁(定向藏区的,可放宽至27周岁)。
大专起点本科教育的招录对象:
招录当年毕业及毕业择业期内(例如:云南为三年,含毕业当年)的普通高校毕业未就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招录对象:
招录当年毕业及毕业择业期内的普通高校毕业未就业的具有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硕士研究生教育的招录对象:
招录当年毕业及毕业择业期内的普通高校毕业未就业的具有法学学士学位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指:参加高考后,按照普通计划招生、并通过全日制学习的、持有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的高等院校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