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笔试分数是怎么算的
省考笔试成绩怎么算的
一般省考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采取相应的测评办法测试专业知识或实际操作技能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60%+专业知识测试成绩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成绩×40%。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1、一般岗位
这里的一般岗位也就是只考行测和申论的岗位。
(1)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一般岗位只考行测和申论,即:笔试成绩=行测+申论
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人选名单。
(2)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行测+申论)*50%*50%+面试*50%
行测和申论的总分是200分,而成绩计算是百分制,所以要先乘50%。
2、特殊岗位
这里的特殊岗位指的是考生除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外,还要参加专业科目考试的岗位。
(1)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①8个非通用语职位
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外语水平测试成绩(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下同)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
笔试成绩=行测*25%+申论*25%+外语水平测试*50%
②银监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
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25%、25%、50%的比例合成。
笔试成绩=行测*25%+申论*25%+专业科目笔试*50%
③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
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笔试成绩=行测*40%+申论*30%+专业科目笔试*30%
(2)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
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共占50%的比例合成,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一般不超过综合成绩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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