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转出的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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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如下:
一、进项税额转出分录
1、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4、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兼营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目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5、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发生应进项税额转出
借: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6、取得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
借: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7、购货方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待摊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二、进项税额转出的原因
1、将不能抵扣的部分计入抵扣金额内,可以做进项税额转出。
2、改变用途,原来可以抵扣变为不能抵扣。
3、按比列分摊计算、划分可以抵扣与不能抵扣的部分。
4、发生财产的非正常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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