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有几个区
截至2023年3月,厦门市下辖6个市辖区: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
厦门市,简称“厦”或“鹭”,别称鹭岛,福建省辖地级市、副省级市、计划单列市、Ⅰ型大城市,位于北纬24°23'—24°54'、东经117°53'—118°26',在中国东南沿海,福建省南部,与漳州、泉州相连,地处闽南金三角中部。
厦门市由厦门岛、鼓浪屿及其众多小岛屿、岛礁和同安、集美、海沧、翔安、杏林湾、马銮湾、同安湾等组成,陆地面积1700.61平方千米,海域面积约390多平方千米。其中厦门岛面积约为157.76平方千米(含鼓浪屿),是福建省的第四大岛屿,全岛海岸线约为234千米。
截至2023年3月,厦门市下辖6个市辖区,截至2021年,厦门市常住人口为528万人。
历史沿革
1949年10月21日,厦门市人民政府成立,下设思明、开元、厦港、鼓浪屿、禾山5个区。同安县属第五专区(1950年改泉州专区、晋江专区),“三都”所属海澄县属第六专区(1950年改漳州专区、龙溪专区),厦门为福建省辖市。
1953年11月,同安县集美镇归厦门市辖。1957年4月,同安县灌口区的东孚等12个乡(镇)划归厦门市。1958年1月,撤禾山区,改设郊区。8月,同安县由晋江专区划属厦门。10月,海澄县海沧、新垵2乡由龙溪专区划归厦门市。
1966年8月,开元、思明区更名东风、向阳区(1979年10月复原名)。1970年2月,同安县划属晋江专区(地区)。1973年6月,同安县再归厦门市。1978年9月,设杏林区。
1980年10月,国务院批准在厦门湖里划出2.5平方千米设立厦门经济特区。11月,成立厦门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直属福建省人民政府。
1987年8月,增设湖里区,郊区改为集美区。1988年4月,国务院批准厦门市为计划单列市,赋予相当于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
1994年2月,国务院批准厦门市行政级别升格为副省级。1997年5月,同安改县为区。至此,厦门市辖鼓浪屿区、思明区、开元区、杏林区、湖里区、集美区、同安区7个区。
2003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发《关于厦门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同意撤销厦门市鼓浪屿区和开元区,其行政区域划归思明区管辖,杏林区更名为海沧区,设立翔安区。行政区调整后,厦门市下辖思明、湖里、集美、海沧、同安和翔安6个区。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厦门
1. 思明区
2. 海沧区
3. 湖里区
4. 集美区
5. 同安区
6. 翔安区
以上为厦门市下辖的六个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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