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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奖惩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分团委学生会运作, 加强分团委学生会内部人事管理,提高成员的责任意识及工作热情,依据《黄山学院学生手册》制定本制度,望全体成员遵照执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包括总则、奖励、惩罚和附则四个部分,针对分团委学生会各个部门和所有成员。
第二条 制定原则
(1) 有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有度。
(2) 本奖惩制度按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进行民主决策,民主评议,组织部考核和分团委书记意见相结合。
(3) 在奖励上要坚持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犯错误的成员,要坚持思想教育和处分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组织部具体负责分团委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考核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和不称职干部按相关规定进行奖惩。
第四条 奖惩对象:旅游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所有成员
第二章 奖励制度
第五条 奖励分集体奖励和个人奖励
第六条 奖励项目
(1) 设立以下集体奖励
最佳部门奖 先进部门奖 和谐部门奖
(2) 设立以下个人奖励
最佳干部奖 先进个人奖 优秀工作者
第七条 奖励方式
(1) 授予荣誉称号
(2) 通报表扬
(3) 颁发奖状、锦旗或证书
(4) 颁发奖金或纪念品
(5) 其他
第八条 奖励条件
(一) 获得最佳部门奖,需具备以下条件
(1) 部门成员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学校稳定;
(2) 部门成员工作目的明确,工作态度端正,工作效率优良;
(3) 部门成员团队合作意识强,关心学生会集体利益,注意维护集体形象;
(4) 部长能以身作则,工作热情高,能团结和带领成员积极开展创优活动;
(5) 部门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二) 获得先进部门奖,需具备以下条件
(1) 部门成员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学校稳定;
(2) 部门创新、创优活动突出,为院系、学校争得荣誉,受到多次表彰;
(3) 部门成员能够做好表率作用,部门活动及其他方面能够引领和带动其他部门,对学生会整体有较大的影响。
(三) 获得和谐部门奖,需具备以下条件
(1) 部门成员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
方向,维护学校稳定;
(2) 部门成员关系和睦,团队意识强;
(3) 部门与其他部门关系友好,互帮互助,共同进步,受到其他部门好评;
(4) 部门能较好的处理与学生的关系,能够积极友好热情为学生服务,受到老师和学生的好评
(四) 获得最佳干部奖,需具备以下条件
(1) 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护学校稳定
(2) 工作热情高,工作态度端正,在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
(3) 对学生会工作有重大贡献,受到多次表彰;
(4) 在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受到大多数成员好评,并得到老师和学生的认可;
(五) 获得先进个人奖,需具备以下条件
(1) 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 护学校稳定;
(2) 在工作中处处起表率作用,并多次提出创造性建议,且取得良好成效;
(3) 在工作中注意创新与创优,且成绩突出,受到多次表彰
(六) 获得优秀工作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1) 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 护学校稳定;
(2) 工作热情高,工作态度端正,积极完成各项工作
(3) 关心集体,团结同事,热心服务同学,任劳任怨
第三章 惩罚制度
第九条 惩罚种类
(一) 口头警告
(二) 警告
(三) 严重警告
(四) 劝退
第十条 惩罚细则
(一) 过失
一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次者,将受到口头警告,二次者受警告处分,处800字检讨,三次及三次以上者,处严重警告处分,处1000字检讨
(1) 在校内穿奇装异服
(2) 在校内抽烟
(3) 在校内公共场合,与异性过分亲昵
(4) 在教学区嬉戏打闹,大声喧哗
(5) 理奇异发型
(6) 除生活区及体育课,在校内穿背心、拖鞋
(7) 服务同学时,有不雅举动者(如:理头发、掏耳朵等)
(8) 在校内乱扔垃圾、纸屑
(9) 会议期间仪态不端正者
(二) 严重过失
在一学年内有下一列情形之一一次者,将受到警告处分,处800字检讨,二次者处严重警告处分,处1500字检讨,三次及三次以上者,处劝退处分。
(1) 聚众酗酒
(2) 工作期间与同学发生争执
(3) 值班、例会、活动迟到或早退
(4) 工作懒散拖拉,、粗心大意、态度不端正
(5) 没有按时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
(6) 例会期间,扰乱会议(包括:通讯工具、交头接耳、嬉戏打闹等)
(三) 重大过失
在一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次者,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处1500字检讨,二次及二次以上者,处劝退处分
(1) 拒不服从上级安排
(2) 泄露学生会内部文件或活动的相关机密
(3) 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公徇私
(4) 无故不参加值班、例会及相关活动
(5) 重大失职,对学生会声誉造成影响
(6) 无故拒绝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7) 挑拨部门之间的关系,散布谣言,影响学生会声誉
(8) 以学生会名义,开展满足私人利益的活动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奖励
(一) 各类奖励每学年评选一次,对集体和个人严格要求,宁缺毋滥
(二) 在各奖项的评选过程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并进行严厉处理
(三) 个人奖项评定中,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1) 学年内考试、考查课有补考或重修者
(2) 学年内有违纪行为者
(3) 学年内所在部门被评为不合格部门者
(四) 以上奖项评定后,送组织部备案
第十二条 惩罚
(一) 违法,违反校纪、校规,并受到处分者,直接开除
(二) 以上惩罚中,除劝退外,口头警告、警告、严重警告由组织部考核,并
由组织部备案入档
(三) 劝退处分,由组织部整理材料,上报分团委书记批准,方可执行,
由组织部备案入档
(四) 如有异议,可向分团委副书记或分团委书记申诉
(五) 以上规定中,如主席、分团委副书记、各部部长及组织部成员违反,将加倍处分。
为了进一步规范分团委学生会运作, 加强分团委学生会内部人事管理,提高成员的责任意识及工作热情,依据《黄山学院学生手册》制定本制度,望全体成员遵照执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包括总则、奖励、惩罚和附则四个部分,针对分团委学生会各个部门和所有成员。
第二条 制定原则
(1) 有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有度。
(2) 本奖惩制度按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进行民主决策,民主评议,组织部考核和分团委书记意见相结合。
(3) 在奖励上要坚持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犯错误的成员,要坚持思想教育和处分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组织部具体负责分团委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考核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和不称职干部按相关规定进行奖惩。
第四条 奖惩对象:旅游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所有成员
第二章 奖励制度
第五条 奖励分集体奖励和个人奖励
第六条 奖励项目
(1) 设立以下集体奖励
最佳部门奖 先进部门奖 和谐部门奖
(2) 设立以下个人奖励
最佳干部奖 先进个人奖 优秀工作者
第七条 奖励方式
(1) 授予荣誉称号
(2) 通报表扬
(3) 颁发奖状、锦旗或证书
(4) 颁发奖金或纪念品
(5) 其他
第八条 奖励条件
(一) 获得最佳部门奖,需具备以下条件
(1) 部门成员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学校稳定;
(2) 部门成员工作目的明确,工作态度端正,工作效率优良;
(3) 部门成员团队合作意识强,关心学生会集体利益,注意维护集体形象;
(4) 部长能以身作则,工作热情高,能团结和带领成员积极开展创优活动;
(5) 部门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二) 获得先进部门奖,需具备以下条件
(1) 部门成员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学校稳定;
(2) 部门创新、创优活动突出,为院系、学校争得荣誉,受到多次表彰;
(3) 部门成员能够做好表率作用,部门活动及其他方面能够引领和带动其他部门,对学生会整体有较大的影响。
(三) 获得和谐部门奖,需具备以下条件
(1) 部门成员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
方向,维护学校稳定;
(2) 部门成员关系和睦,团队意识强;
(3) 部门与其他部门关系友好,互帮互助,共同进步,受到其他部门好评;
(4) 部门能较好的处理与学生的关系,能够积极友好热情为学生服务,受到老师和学生的好评
(四) 获得最佳干部奖,需具备以下条件
(1) 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护学校稳定
(2) 工作热情高,工作态度端正,在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
(3) 对学生会工作有重大贡献,受到多次表彰;
(4) 在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受到大多数成员好评,并得到老师和学生的认可;
(五) 获得先进个人奖,需具备以下条件
(1) 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 护学校稳定;
(2) 在工作中处处起表率作用,并多次提出创造性建议,且取得良好成效;
(3) 在工作中注意创新与创优,且成绩突出,受到多次表彰
(六) 获得优秀工作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1) 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 护学校稳定;
(2) 工作热情高,工作态度端正,积极完成各项工作
(3) 关心集体,团结同事,热心服务同学,任劳任怨
第三章 惩罚制度
第九条 惩罚种类
(一) 口头警告
(二) 警告
(三) 严重警告
(四) 劝退
第十条 惩罚细则
(一) 过失
一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次者,将受到口头警告,二次者受警告处分,处800字检讨,三次及三次以上者,处严重警告处分,处1000字检讨
(1) 在校内穿奇装异服
(2) 在校内抽烟
(3) 在校内公共场合,与异性过分亲昵
(4) 在教学区嬉戏打闹,大声喧哗
(5) 理奇异发型
(6) 除生活区及体育课,在校内穿背心、拖鞋
(7) 服务同学时,有不雅举动者(如:理头发、掏耳朵等)
(8) 在校内乱扔垃圾、纸屑
(9) 会议期间仪态不端正者
(二) 严重过失
在一学年内有下一列情形之一一次者,将受到警告处分,处800字检讨,二次者处严重警告处分,处1500字检讨,三次及三次以上者,处劝退处分。
(1) 聚众酗酒
(2) 工作期间与同学发生争执
(3) 值班、例会、活动迟到或早退
(4) 工作懒散拖拉,、粗心大意、态度不端正
(5) 没有按时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
(6) 例会期间,扰乱会议(包括:通讯工具、交头接耳、嬉戏打闹等)
(三) 重大过失
在一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次者,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处1500字检讨,二次及二次以上者,处劝退处分
(1) 拒不服从上级安排
(2) 泄露学生会内部文件或活动的相关机密
(3) 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公徇私
(4) 无故不参加值班、例会及相关活动
(5) 重大失职,对学生会声誉造成影响
(6) 无故拒绝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7) 挑拨部门之间的关系,散布谣言,影响学生会声誉
(8) 以学生会名义,开展满足私人利益的活动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奖励
(一) 各类奖励每学年评选一次,对集体和个人严格要求,宁缺毋滥
(二) 在各奖项的评选过程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并进行严厉处理
(三) 个人奖项评定中,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1) 学年内考试、考查课有补考或重修者
(2) 学年内有违纪行为者
(3) 学年内所在部门被评为不合格部门者
(四) 以上奖项评定后,送组织部备案
第十二条 惩罚
(一) 违法,违反校纪、校规,并受到处分者,直接开除
(二) 以上惩罚中,除劝退外,口头警告、警告、严重警告由组织部考核,并
由组织部备案入档
(三) 劝退处分,由组织部整理材料,上报分团委书记批准,方可执行,
由组织部备案入档
(四) 如有异议,可向分团委副书记或分团委书记申诉
(五) 以上规定中,如主席、分团委副书记、各部部长及组织部成员违反,将加倍处分。
泰硕安诚
2024-09-05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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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还要看你们单位是不是高危行业或者是职业危害因素较多的行业,一般生产企业需要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是有年限的,到年限了就要做安全现状评价报告;要是拟建项目的话就比较麻烦了,可研出来后先做安全预评价,建设完毕后还要做安全验收评价,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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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奖惩制度:
1 、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成员的工作热情,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制定本制度。
2 、若有任何个人或集体有虚报帐目或贪污公款公物的行为立即开除。
3 、各成员应准时出席各种会议,无故迟到两次或缺勤一次者,予以警告处分,无故迟到三次或缺勤两次或请假两次者,取消评优资格。
4 、在一学期内值班无故不到 2 次,予以警告处分,无故不到 3 次,予以记过处分,取消评优资格,无故不到 4 次,开除学生会。值班值日不认真,日常行为有严重损害学生会形象者,由办公室酌情处理。
5 、每次重大活动完后,进行总结:
1 )对于在活动中表现积极,工作认真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个人,予以表扬。
2 )对于在活动中作风散漫,不负责任者予以警告处分。
1 、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成员的工作热情,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制定本制度。
2 、若有任何个人或集体有虚报帐目或贪污公款公物的行为立即开除。
3 、各成员应准时出席各种会议,无故迟到两次或缺勤一次者,予以警告处分,无故迟到三次或缺勤两次或请假两次者,取消评优资格。
4 、在一学期内值班无故不到 2 次,予以警告处分,无故不到 3 次,予以记过处分,取消评优资格,无故不到 4 次,开除学生会。值班值日不认真,日常行为有严重损害学生会形象者,由办公室酌情处理。
5 、每次重大活动完后,进行总结:
1 )对于在活动中表现积极,工作认真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个人,予以表扬。
2 )对于在活动中作风散漫,不负责任者予以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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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惩 制 度
一、 目的: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三、 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四、 奖励办法:
(1)本工厂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记功奖励;
3.晋升提级;
(2)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具体事迹者;
2. 维护工厂利益,为工厂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且有事证者;
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3)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记功奖励。
1. 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有具体事迹突出;
2.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且有具体事迹足以为证者;
3. 向工厂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工厂所采纳, 而成效者;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成效者;
6.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而成效者;
(4) 有以上表现,工厂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5)记功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人事部和行政部审核;
3.工厂总经理批审;
五、 处罚办法
(1)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 口头警告;
2. 书面警告;
3. 辞退;
(2)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处分
1.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窜岗、滋扰、打盹、进食看报纸、听MP3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属实者;
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 无故不参加工厂安排的培训课程;
6. 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 浪费公物情节属实者;
8. 员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 员工证外借或不守厂规者及未按要求佩戴厂牌者;
10. 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保安或管理人员查询者;
11. 破坏环境卫生。
(3)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
2.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办公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 在禁烟区吸烟者;
7.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非法谋取个人利益;
8.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旷工、怠者;
10.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11.对本职工作不能胜任者;
12.同一事件,两次口头警告,按书面警告处分;
(4)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辞退处分
1. 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工厂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2.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
工作任务者;
3.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 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 违反工厂规定带进出物品;
6.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 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伤害;
11.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或利用工厂资源制造私人物品;
12.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3. 偷窃同事或工厂财物;
14.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欺瞒公司者;
15.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16.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17. 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18. 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19.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者;
20. 拒绝执行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或工作安排,干扰工作者;
21. 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22. 疏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者;
23. 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材,损公肥私,造成经济
损失者;
24.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务制度,违背原则,造成经济损失者;
25. 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等;
26.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者;
27. 泄露公司秘密,把工厂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者;
28. 散布谣言,损害工厂声誉;
29.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者;
30.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重扰乱公司秩序;
31. 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者;
32.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33. 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34. 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与信用;
35.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36.一年内接受三次书面警告信者;
37.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38.在工厂内打人或互相打骂者;
六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以上制度,从即日起开始实施,具体由行政部与人事部监督执行。
一、 目的: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三、 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四、 奖励办法:
(1)本工厂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记功奖励;
3.晋升提级;
(2)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具体事迹者;
2. 维护工厂利益,为工厂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且有事证者;
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3)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记功奖励。
1. 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有具体事迹突出;
2.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且有具体事迹足以为证者;
3. 向工厂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工厂所采纳, 而成效者;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成效者;
6.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而成效者;
(4) 有以上表现,工厂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5)记功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人事部和行政部审核;
3.工厂总经理批审;
五、 处罚办法
(1)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 口头警告;
2. 书面警告;
3. 辞退;
(2)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处分
1.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窜岗、滋扰、打盹、进食看报纸、听MP3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属实者;
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 无故不参加工厂安排的培训课程;
6. 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 浪费公物情节属实者;
8. 员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 员工证外借或不守厂规者及未按要求佩戴厂牌者;
10. 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保安或管理人员查询者;
11. 破坏环境卫生。
(3)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
2.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办公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 在禁烟区吸烟者;
7.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非法谋取个人利益;
8.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旷工、怠者;
10.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11.对本职工作不能胜任者;
12.同一事件,两次口头警告,按书面警告处分;
(4)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辞退处分
1. 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工厂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2.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
工作任务者;
3.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 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 违反工厂规定带进出物品;
6.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 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伤害;
11.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或利用工厂资源制造私人物品;
12.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3. 偷窃同事或工厂财物;
14.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欺瞒公司者;
15.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16.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17. 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18. 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19.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者;
20. 拒绝执行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或工作安排,干扰工作者;
21. 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22. 疏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者;
23. 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材,损公肥私,造成经济
损失者;
24.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务制度,违背原则,造成经济损失者;
25. 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等;
26.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者;
27. 泄露公司秘密,把工厂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者;
28. 散布谣言,损害工厂声誉;
29.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者;
30.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重扰乱公司秩序;
31. 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者;
32.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33. 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34. 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与信用;
35.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36.一年内接受三次书面警告信者;
37.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者;
38.在工厂内打人或互相打骂者;
六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以上制度,从即日起开始实施,具体由行政部与人事部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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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奖惩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分团委学生会运作, 加强分团委学生会内部人事管理,提高成员的责任意识及工作热情,依据《XXX学生手册》制定本制度,望全体成员遵照执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包括总则、奖励、惩罚和附则四个部分,针对分团委学生会各个部门和所有成员。
第二条 制定原则
(1) 有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有度。
(2) 本奖惩制度按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进行民主决策,民主评议,组织部考核和分团委书记意见相结合。
(3) 在奖励上要坚持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犯错误的成员,要坚持思想教育和处分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组织部具体负责分团委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考核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和不称职干部按相关规定进行奖惩。
第四条 奖惩对象:旅游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所有成员
第二章 奖励制度
第五条 奖励分集体奖励和个人奖励
第六条 奖励项目
(1) 设立以下集体奖励
最佳部门奖 先进部门奖 和谐部门奖
(2) 设立以下个人奖励
最佳干部奖 先进个人奖 优秀工作者
第七条 奖励方式
(1) 授予荣誉称号
(2) 通报表扬
(3) 颁发奖状、锦旗或证书
(4) 颁发奖金或纪念品
(5) 其他
第八条 奖励条件
(一) 获得最佳部门奖,需具备以下条件
(1) 部门成员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学校稳定;
(2) 部门成员工作目的明确,工作态度端正,工作效率优良;
(3) 部门成员团队合作意识强,关心学生会集体利益,注意维护集体形象;
(4) 部长能以身作则,工作热情高,能团结和带领成员积极开展创优活动;
(5) 部门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二) 获得先进部门奖,需具备以下条件
(1) 部门成员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学校稳定;
(2) 部门创新、创优活动突出,为院系、学校争得荣誉,受到多次表彰;
(3) 部门成员能够做好表率作用,部门活动及其他方面能够引领和带动其他部门,对学生会整体有较大的影响。
(三) 获得和谐部门奖,需具备以下条件
(1) 部门成员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
方向,维护学校稳定;
(2) 部门成员关系和睦,团队意识强;
(3) 部门与其他部门关系友好,互帮互助,共同进步,受到其他部门好评;
(4) 部门能较好的处理与学生的关系,能够积极友好热情为学生服务,受到老师和学生的好评。
(四) 获得最佳干部奖,需具备以下条件
(1) 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护学校稳定
(2) 工作热情高,工作态度端正,在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
(3) 对学生会工作有重大贡献,受到多次表彰;
(4) 在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受到大多数成员好评,并得到老师和学生的认可;
(五) 获得先进个人奖,需具备以下条件
(1) 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 护学校稳定;
(2) 在工作中处处起表率作用,并多次提出创造性建议,且取得良好成效;
(3) 在工作中注意创新与创优,且成绩突出,受到多次表彰
(六) 获得优秀工作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1) 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 护学校稳定;
(2) 工作热情高,工作态度端正,积极完成各项工作
(3) 关心集体,团结同事,热心服务同学,任劳任怨
第三章 惩罚制度
第九条 惩罚种类
(一) 口头警告
(二) 警告
(三) 严重警告
(四) 劝退
第十条 惩罚细则
(一) 过失
一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次者,将受到口头警告,二次者受警告处分,处800字检讨,三次及三次以上者,处严重警告处分,处1000字检讨
(1) 在校内穿奇装异服
(2) 在校内抽烟
(3) 在校内公共场合,与异性过分亲昵
(4) 在教学区嬉戏打闹,大声喧哗
(5) 理奇异发型
(6) 除生活区及体育课,在校内穿背心、拖鞋
(7) 服务同学时,有不雅举动者(如:理头发、掏耳朵等)
(8) 在校内乱扔垃圾、纸屑
(9) 会议期间仪态不端正者
(二) 严重过失
在一学年内有下一列情形之一一次者,将受到警告处分,处800字检讨,二次者处严重警告处分,处1500字检讨,三次及三次以上者,处劝退处分。
(1) 聚众酗酒
(2) 工作期间与同学发生争执
(3) 值班、例会、活动迟到或早退
(4) 工作懒散拖拉,、粗心大意、态度不端正
(5) 没有按时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
(6) 例会期间,扰乱会议(包括:通讯工具、交头接耳、嬉戏打闹等)
(三) 重大过失
在一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次者,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处1500字检讨,二次及二次以上者,处劝退处分
(1) 拒不服从上级安排
(2) 泄露学生会内部文件或活动的相关机密
(3) 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公徇私
(4) 无故不参加值班、例会及相关活动
(5) 重大失职,对学生会声誉造成影响
(6) 无故拒绝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7) 挑拨部门之间的关系,散布谣言,影响学生会声誉
(8) 以学生会名义,开展满足私人利益的活动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奖励
(一) 各类奖励每学年评选一次,对集体和个人严格要求,宁缺毋滥
(二) 在各奖项的评选过程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并进行严厉处理
(三) 个人奖项评定中,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1) 学年内考试、考查课有补考或重修者
(2) 学年内有违纪行为者
(3) 学年内所在部门被评为不合格部门者
(四) 以上奖项评定后,送组织部备案
第十二条 惩罚
(一) 违法,违反校纪、校规,并受到处分者,直接开除
(二) 以上惩罚中,除劝退外,口头警告、警告、严重警告由组织部考核,并
由组织部备案入档
(三) 劝退处分,由组织部整理材料,上报分团委书记批准,方可执行,
由组织部备案入档
(四) 如有异议,可向分团委副书记或分团委书记申诉
(五) 以上规定中,如主席、分团委副书记、各部部长及组织部成员违反,将加倍处分。
为了进一步规范分团委学生会运作, 加强分团委学生会内部人事管理,提高成员的责任意识及工作热情,依据《XXX学生手册》制定本制度,望全体成员遵照执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包括总则、奖励、惩罚和附则四个部分,针对分团委学生会各个部门和所有成员。
第二条 制定原则
(1) 有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有度。
(2) 本奖惩制度按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进行民主决策,民主评议,组织部考核和分团委书记意见相结合。
(3) 在奖励上要坚持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犯错误的成员,要坚持思想教育和处分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组织部具体负责分团委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考核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和不称职干部按相关规定进行奖惩。
第四条 奖惩对象:旅游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所有成员
第二章 奖励制度
第五条 奖励分集体奖励和个人奖励
第六条 奖励项目
(1) 设立以下集体奖励
最佳部门奖 先进部门奖 和谐部门奖
(2) 设立以下个人奖励
最佳干部奖 先进个人奖 优秀工作者
第七条 奖励方式
(1) 授予荣誉称号
(2) 通报表扬
(3) 颁发奖状、锦旗或证书
(4) 颁发奖金或纪念品
(5) 其他
第八条 奖励条件
(一) 获得最佳部门奖,需具备以下条件
(1) 部门成员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学校稳定;
(2) 部门成员工作目的明确,工作态度端正,工作效率优良;
(3) 部门成员团队合作意识强,关心学生会集体利益,注意维护集体形象;
(4) 部长能以身作则,工作热情高,能团结和带领成员积极开展创优活动;
(5) 部门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
(二) 获得先进部门奖,需具备以下条件
(1) 部门成员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学校稳定;
(2) 部门创新、创优活动突出,为院系、学校争得荣誉,受到多次表彰;
(3) 部门成员能够做好表率作用,部门活动及其他方面能够引领和带动其他部门,对学生会整体有较大的影响。
(三) 获得和谐部门奖,需具备以下条件
(1) 部门成员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
方向,维护学校稳定;
(2) 部门成员关系和睦,团队意识强;
(3) 部门与其他部门关系友好,互帮互助,共同进步,受到其他部门好评;
(4) 部门能较好的处理与学生的关系,能够积极友好热情为学生服务,受到老师和学生的好评。
(四) 获得最佳干部奖,需具备以下条件
(1) 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护学校稳定
(2) 工作热情高,工作态度端正,在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
(3) 对学生会工作有重大贡献,受到多次表彰;
(4) 在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受到大多数成员好评,并得到老师和学生的认可;
(五) 获得先进个人奖,需具备以下条件
(1) 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 护学校稳定;
(2) 在工作中处处起表率作用,并多次提出创造性建议,且取得良好成效;
(3) 在工作中注意创新与创优,且成绩突出,受到多次表彰
(六) 获得优秀工作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1) 自觉维护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 护学校稳定;
(2) 工作热情高,工作态度端正,积极完成各项工作
(3) 关心集体,团结同事,热心服务同学,任劳任怨
第三章 惩罚制度
第九条 惩罚种类
(一) 口头警告
(二) 警告
(三) 严重警告
(四) 劝退
第十条 惩罚细则
(一) 过失
一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次者,将受到口头警告,二次者受警告处分,处800字检讨,三次及三次以上者,处严重警告处分,处1000字检讨
(1) 在校内穿奇装异服
(2) 在校内抽烟
(3) 在校内公共场合,与异性过分亲昵
(4) 在教学区嬉戏打闹,大声喧哗
(5) 理奇异发型
(6) 除生活区及体育课,在校内穿背心、拖鞋
(7) 服务同学时,有不雅举动者(如:理头发、掏耳朵等)
(8) 在校内乱扔垃圾、纸屑
(9) 会议期间仪态不端正者
(二) 严重过失
在一学年内有下一列情形之一一次者,将受到警告处分,处800字检讨,二次者处严重警告处分,处1500字检讨,三次及三次以上者,处劝退处分。
(1) 聚众酗酒
(2) 工作期间与同学发生争执
(3) 值班、例会、活动迟到或早退
(4) 工作懒散拖拉,、粗心大意、态度不端正
(5) 没有按时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
(6) 例会期间,扰乱会议(包括:通讯工具、交头接耳、嬉戏打闹等)
(三) 重大过失
在一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次者,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处1500字检讨,二次及二次以上者,处劝退处分
(1) 拒不服从上级安排
(2) 泄露学生会内部文件或活动的相关机密
(3) 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公徇私
(4) 无故不参加值班、例会及相关活动
(5) 重大失职,对学生会声誉造成影响
(6) 无故拒绝配合其他部门工作
(7) 挑拨部门之间的关系,散布谣言,影响学生会声誉
(8) 以学生会名义,开展满足私人利益的活动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奖励
(一) 各类奖励每学年评选一次,对集体和个人严格要求,宁缺毋滥
(二) 在各奖项的评选过程中,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并进行严厉处理
(三) 个人奖项评定中,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1) 学年内考试、考查课有补考或重修者
(2) 学年内有违纪行为者
(3) 学年内所在部门被评为不合格部门者
(四) 以上奖项评定后,送组织部备案
第十二条 惩罚
(一) 违法,违反校纪、校规,并受到处分者,直接开除
(二) 以上惩罚中,除劝退外,口头警告、警告、严重警告由组织部考核,并
由组织部备案入档
(三) 劝退处分,由组织部整理材料,上报分团委书记批准,方可执行,
由组织部备案入档
(四) 如有异议,可向分团委副书记或分团委书记申诉
(五) 以上规定中,如主席、分团委副书记、各部部长及组织部成员违反,将加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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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上海财经的一名大三学生,现任我校学生会外联部部长。这是我校的学生会奖惩制度,仅供参考!
学生会奖惩制度:
1 、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成员的工作热情,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制定本制度。
2 、若有任何个人或集体有虚报帐目或贪污公款公物的行为立即开除。
3 、各成员应准时出席各种会议,无故迟到两次或缺勤一次者,予以警告处分,无故迟到三次或缺勤两次或请假两次者,取消评优资格。
4 、在一学期内值班无故不到 2 次,予以警告处分,无故不到 3 次,予以记过处分,取消评优资格,无故不到 4 次,开除学生会。值班值日不认真,日常行为有严重损害学生会形象者,由办公室酌情处理。
5 、每次重大活动完后,进行总结:
1 )对于在活动中表现积极,工作认真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个人,予以表扬。
2 )对于在活动中作风散漫,不负责任者予以警告处分。
6 、学期末总结:
1 )学生会全体成员期末综合测评
在学期末,由办公室根据该成员学期考核表对全体部员进行综合测评。
2 )“上海财经大学学生会先进干事”评选
在学期末,由全体学生会成员,依据个人学期考核表对全体部员进行综合测评,评选出优秀成员,名额为 5 名,授予“上海财经大学学生会先进干事”称号。
7 、“五四”测评 :
为迎接“五四”的到来,同时对校学生会工作做一个评价和总结,在“五四”以前,全体学生会干部进行综合测评。评选出“上海财经大学先进个人”并颁发荣誉证书。(评选标准见附一)
8 、学生会各成员应严格自律,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维护学生会形象,为学生会的自身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上海财经大学学生会
2009 年 9 月
附: “五四”先进个人测评标准:
1 、凡学生会干部均可参加。
2 、学习成绩优秀,工作能力较高。
3 、出席会议准时,值班值日认真。
4 、思想好,有高度工作热情和责任感。
5 、有特长并为学生会工作做出贡献的。
6 、积极干好本职工作并协助其它各部工作者优先。
7 、积极为学生会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者优先。
打的我手都累断了!
学生会奖惩制度:
1 、为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成员的工作热情,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制定本制度。
2 、若有任何个人或集体有虚报帐目或贪污公款公物的行为立即开除。
3 、各成员应准时出席各种会议,无故迟到两次或缺勤一次者,予以警告处分,无故迟到三次或缺勤两次或请假两次者,取消评优资格。
4 、在一学期内值班无故不到 2 次,予以警告处分,无故不到 3 次,予以记过处分,取消评优资格,无故不到 4 次,开除学生会。值班值日不认真,日常行为有严重损害学生会形象者,由办公室酌情处理。
5 、每次重大活动完后,进行总结:
1 )对于在活动中表现积极,工作认真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个人,予以表扬。
2 )对于在活动中作风散漫,不负责任者予以警告处分。
6 、学期末总结:
1 )学生会全体成员期末综合测评
在学期末,由办公室根据该成员学期考核表对全体部员进行综合测评。
2 )“上海财经大学学生会先进干事”评选
在学期末,由全体学生会成员,依据个人学期考核表对全体部员进行综合测评,评选出优秀成员,名额为 5 名,授予“上海财经大学学生会先进干事”称号。
7 、“五四”测评 :
为迎接“五四”的到来,同时对校学生会工作做一个评价和总结,在“五四”以前,全体学生会干部进行综合测评。评选出“上海财经大学先进个人”并颁发荣誉证书。(评选标准见附一)
8 、学生会各成员应严格自律,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维护学生会形象,为学生会的自身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上海财经大学学生会
2009 年 9 月
附: “五四”先进个人测评标准:
1 、凡学生会干部均可参加。
2 、学习成绩优秀,工作能力较高。
3 、出席会议准时,值班值日认真。
4 、思想好,有高度工作热情和责任感。
5 、有特长并为学生会工作做出贡献的。
6 、积极干好本职工作并协助其它各部工作者优先。
7 、积极为学生会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者优先。
打的我手都累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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