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省单招最新政策
一、高职单招
(一)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以下简称“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
(二)招生院校2023年我厅批准102所省内高校开展高职单招工作(名单详见附件1)。
(三)招生专业各高校2023年高职单招专业由高校自主确定,须在教育部审核备案并已实际招生。
对于我省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技术技能培养要求高和就业质量高的专业,高校应优先安排开展单招。
各高校务必于2023年3月3日前将招生专业上传至“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分校分专业网上申报系统”进行审核。
医药卫生、教育与体育、公安与司法大类中的国控专业以及医药卫生大类中的医学技术类专业不得安排高职单招,适度压缩医药卫生类专业高职单招规模。
2023年新设的拟招生专业不得安排高职单招。
(四)招生计划
1.高校在本校2023年专科招生计划总规模内科学确定本年度高职单招计划。
鼓励上一年度高职单招计划投放比例偏低的优质高职院校适度扩大高职单招计划规模,增加考生通过高职单招进入优质高职院校的机会;
上一年度高职单招计划投放比例明显偏大的高校要适度调整高职单招计划比例,为参加普通高考、对口招生、高职单招等不同类型的学生提供更加均衡的入学机会。
高职单招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各高校可调至2023年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时执行。
2.分专业招生计划由高校根据专业培养能力自主确定,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