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购流程是什么
法律主观:
收购公司一般流程如下:
1、确定收购意向;
2、作出收购决议;
3、收购方与被收购方经过协商,签订收购意向书;
4、被收购方召开股东大会;
5、被收购方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时,签订收购协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法律客观: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投资者自愿选择以要约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以下简称全面要约),也可以向被收购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以下简称部分要约)。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收购人为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或者因不符合本办法第六章的规定而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证券(以下简称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股东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