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回答
201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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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了他的弟弟,还有他哥哥弟弟所有的十个儿子,全部给他杀掉了,这些事情在国内的影响,是可想而知的,他的名声很不好,他现在急切希望树立自己的威信,树立自己好的形象和名声,可是现在大理寺还和他过不去,还不服从他的命令,所以他对戴胄十分不满意,可是这个执法官戴胄,他很冷静,他对李世民说,陛下 您完全可以,根据个人的感情和情绪,来发布旨意,您所下达的一些命令,它不是一个稳定的规范,它很可能是不公正的,而国家法律则不然,国家的法律是稳定的,是持久公平的规范,您现在要坚持信守诺言,这是小信用,而国家的法律才是大信用,您如果守大信,全国人民才会更加爱戴您,您不能为一件小事,就破坏国家的法律,李世民听了戴胄的解释以后,他冷静了一些,他想了想,确实是这样的,如果因为自己的一道命令,而毁坏了国家的法律,这样的影响更坏,而且会造成持续的深远的不良影响,因此他最终还是认为戴胄做得对,就按照戴胄的处罚,判处流刑二千里,这个案件就可以看到,李世民在皇权和国法,发生冲突的时候,他能够使皇权服从于国法,,开国功臣贪污受贿,唐太宗网开一面遭质疑,党仁宏是开国功臣 ,难道他现在犯了点错,朕不应该顾念一下旧情吗,可是陛下 ,党仁宏贪污受贿,并且违反了少数民族的政策,不处死他怎么能让众人信服,,唐太宗从16岁就开始领兵打仗,他到24岁开始竞争皇位,他一向的作风是干练 果敢,正是这样一种处事的方式,使唐太宗在无意之间,有的时候就违反了国家的法律,但是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唐太宗总是能够,主动地 自觉地进行补救,比如说他曾经处理过,一个广州都督的案件,广州的一个都督叫党仁宏,党仁宏在做广州都督的时候,贪污受贿,而且违背少数民族政策,犯下了重大的罪行,按照唐朝的法律,党仁宏是可以判处死刑的,可是李世民在处理他的时候,他想到了党仁宏,他为唐朝做过很多贡献,特别是唐太宗在开创国业的时候,党仁宏是一个大功臣,所以唐太宗没有判处党仁宏死刑,而是把党仁宏赦免为庶民,从死刑到赦免为庶民,这等于在刑法上,改变了五等刑法的处罚,这个事件(发生)以后,就有一些大臣向唐太宗提意见,说你这样的处罚,严重地违反了国家法律,国家法律里边虽然规定,一个功臣要是犯罪的话,可以对他进行减免刑罚,可是你最后对他判决的刑罚,过于轻了,这是一个严重违法的行为,唐太宗这个时候,他才知道自己这样的一个处置,是极不恰当的,于是他就发布了一道罪己诏,在罪己诏里边,他给自己定了三条罪名,,通过这三条罪名,他试图校正他没有严格执法的,这样一个过失,也要警示这些臣下,执行法律的时候必须严格,,官员替囚犯通风报信,唐太宗痛下杀手,那个囚犯是怎么知道您的旨意的呢 ,一定是张蕴古给他通风报信的,来人 传我旨意,将张运古立即捉拿归案,直接押赴刑场,,还有一个事例,是在李世民做皇帝的时候,他违背了国法,但是他及时进行了纠正,甚至通过这样一个不好的,违背国法的事件,他进一步完善了国法,唐朝有一个读书人,经常在社会上,散布妖言惑众的言语,这个人到处造谣生事,后来就被国家的官吏逮捕了,逮捕以后就准备对他进行法办,对他治罪,大理寺的一个法官,一个叫做张蕴古的法官,向李世民来为他求情,张蕴古也是李世民亲自任命的,一个大理寺的法官,李世民十分赏识他的才华,所以张蕴古来求情,李世民还是接见了他,张蕴古就向李世民说明,陛下这个人虽然四处妖言惑众造谣生事,但是您却不可以治他的罪,那是为什么呢,因为这个人他患的是精神病,唐朝的法典有一个规定,说一个人如果要是,(患)有精神病的话,他所说的话 做的事,他自己是不能负责任的,这种人你是不应该处罚他的,如果你要是处罚了他的话,就说明你这个皇帝不够仁慈,没有遵守法律,李世民一听,说好 我也答应你,这个人如果是真有精神病的话,我就不会治他的罪,这个大理寺的法官很高兴,他觉得他的求情是产生了效果,他从李世民这里边出来,他就跑到监狱里边,就把李世民准备不处罚的,这个好消息,就告诉给了这个囚犯,因为这个囚犯是他的同乡,他们关系很好,他才要为这个囚犯求情,就在他把李世民不处罚的消息,告诉给这个囚犯的时候,监狱里边的一个重要官员,监狱长听到了这个消息,他听到这个消息,马上就来找李世民,陛下听说您要免除,这个罪犯的刑罚,这事儿是真的吗,他是个精神病病人 不应治罪,这是您何时做出的决定,就今天上午,还没有来得及颁布旨意,你就来了,对了 你是怎么知道这件事情的,我是听到罪犯议论才知道的,怎么圣旨还没有到,罪犯都知道了,陛下的旨意应该是先到达监狱,然后才能由这个囚犯来接收,囚犯怎么会比我,还先接到免予处罚的命令呢,李世民听到这个事件,他思考了一下就明白了,这一定是张蕴古,把他个人的意思想法,通报给了这个囚犯,也就是说张蕴古,在我这里边求情 在那边讨好,李世民觉得张蕴古,他提拔的这个法官思想有问题,他一气之下就下了一道命令,来人 迅速将张运古抓捕归案,不用审了 直接拖出去斩了,这个人简直太不把朕放在眼里了,这个通风报信的法官,很快就被拖到长安的市中心,就给处斩了 斩首了,可是执行官把张蕴古被斩首的,这个执行令,交付给李世民的时候,当李世民知道,张蕴古已经被处死的时候,李世民又后悔了,他说我一怒之下,竟然忘记了国家的法律,按照国家法律,张蕴古纵然是欺骗了我,但是他的罪过也不至于判处死刑,李世民在痛苦反思这件事情的时候,他认为自己是有错误的,自己错杀了一个人违犯了国法,另外一个方面,李世民也从制度上在考虑,他说我能够错杀一个人,为什么在法律上没有限制呢,法律上为什么不会限制,皇帝滥杀人的这种权力呢,他马上招集大臣要求修订法典,要对唐朝的法律加以修订,杀人这样重要的事情,为什么没有一个严格的限制程序呢,后来他手下的大臣告诉他,说在以前是有这种程序的,从北魏到隋朝的时候,有一种复核性的程序,皇帝要杀一个人的话,应该经过三次复核,然后才能杀这个人,李世民说这样的条文,怎么在我们的法典里边没有呢,李世民于是就命令他的臣下要修订法典,最后修订的结果是什么呢,唐朝的法律里边,后来增加了一个,死刑的复核程序,,,这个和我们现在所说的死刑复核应该说在功能上是极为相似的,就是要限制枉滥杀人,要限制特别是皇帝,他的这种杀人的权力,后来我们看到,李世民提议所修订的条文,在唐律里面规定的是相当细密比如说在首都长安,他要经过五次复奏的时候,这五次复奏还不能在一天,五次复奏必须分在两天,两天经过五次复奏的时候,还要给皇帝一个考虑的时间,就是经过五次复核之后,还要等三天才能执行死刑,这三天应该说也是给皇帝,一个思考的时间,只有经过这样的一个程序,被判决死刑的囚犯才可以执行死刑,假如说司法官吏还有地方官吏,没有遵守这个程序,没有经过复核,就处以了囚犯的死刑,这样的官吏要判处,流放两千里的刑罚,如果说是经过了两天五次复核,但是没有等三天的准备时间,就执行了死刑的话,这样的官员也要判处徒刑一年,李世民所设计这个程序,就是要注重对死刑案件的限制,避免枉滥杀人,唐朝在对死刑的限制方面,是极为严格的,据历史的资料显示,在李世民统治的时期,有一年全国仅仅是,判处了29个人的死刑,当时唐朝的人口数量有两千多万,将近三千万,只有29个人被判处死刑,这样一个死刑的比例,大约是一百万分之一,(通过)这样的一个数字,我们可以看到,唐朝它对死刑的限制之严,它的程序还有皇帝的自我约束是及其严格的,通过以上两个事例我们就能看出,在李世民他统治时期,他所主张的是皇权应该在国法之下,皇权应该服从于国家法律,并且他本人比较模范地遵守了,国家的法律,为后来武则天 还有李隆基,他们遵守唐律,使唐朝能够达到一个鼎盛和法制良好的一种状态,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2015-05-27 · 知道合伙人历史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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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上他实行了均田制。使农民稳定生产,耕作有时,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他加强了汉族与少数民族的交流,加强了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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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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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需要较强的快速跑动能力,能够控制重心。身体Y型,步伐灵活,耐力和柔韧原来,海鸟跟鱼相爱,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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