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人打成轻伤(有鉴定书),但是对方不承认打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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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经过法医鉴定构成轻伤,就涉嫌犯罪,公安局应当立案侦查,只要有证据,打人者不承认一样可以承担刑事责任。应当及时向公安局报案,公安局不能受理就向法院起诉。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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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证据,证人等,然后向法院起诉!
建议你找个律师,好好收拾一下这种不道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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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证人。但只是皮肉外伤就不用小题大做了,被别人打总比自己伤害了别人心里安稳嘛,得饶人处且饶人。也没哪位法官理这种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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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证据``走法律途进,控告对方~!最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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