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怎么样?
学院坐落于国家风景名胜区——长春净月潭旅游经济开发区,“环境清新幽雅,交通便利,地理位置十分优越。
师资力量:
学校教职工643人,其中专任教师423人,专任教师中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166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267人。学校有省级教学名师、长白山技能名师、省级优秀教师、省级教学新秀、省级师德先进个人、省级优秀外国专家等。
学科建设:
现有吉林省教学成果奖9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门,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省级特色高水平专业(A类建设)1个,吉林省转型发展示范专业(群)1个,省级地方本科高校部分转型发展试点1个,省级品牌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
基础设施:
学校建设了美轮美奂的“长旅之夜”亮化工程,每当夜幕降临,霓虹灯下的美丽校园成为学校驻地的一道靓丽风景。学校馆藏图书95.25万余册,电子图书106.6万册,电子期刊9.20万册,现有中国知网系列数据库、读秀学术搜索平台、博看书苑、CADAL数字图书馆等。
长春旅游大学学院录取规则:
普通类录取原则:
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按照招生计划,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满额为止;其它专业均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内蒙古自治区执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录取政策按照各高考改革省份的要求执行。
艺术类录取原则: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证书,同时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
艺术类专业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录取时优先尊重各省艺术类投档办法与成绩核算意见,若无明确指示性文件则按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照顾分)×60%+专业课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内蒙古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40%,按“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