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广州市为例给你借鉴一下,其他地区应该类似,小学生入学需要家长提供的材料:
一、房产方面的证件、证明材料。
1、有房产证的带房产证。
2、房产证尚未办好的,带购房合同。
3、租住房屋的,带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及父母双方的房产、居住情况证明,以及所租房屋为家庭唯一居住地的证明,父母如有工作单位,则由各自单位的劳动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如无工作单位,则由社区居委出具相关证明并出具失业证。
4、父母无房产,适龄儿童与父母一起居住在祖辈房产处的,提供祖辈的房产证,父母双方的房产、居住情况证明,父母如有工作单位,则由各自单位的劳动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如无工作单位,则由社区居委出具相关证明并出具失业证。
二、户籍证明
1、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本。
2、在广州市无房产、户口又不在广州市的,除提供原籍户口本,还应提供广州暂住证。
三、其他证件
1、独生子女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属于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类别的,还需提供相关的证件(原件、复印件)、证明材料(原件)。
注意:
1、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或母)没有房产,在我区居住的房屋需为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父或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
2、凡因主观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家长应在报名前迅速把户口迁移到小孩监护人(父或母)房产所在地,使人户一致,并到房产所在地的对口学校办理登记。如发现为选择学校而临时迁移户口的,将另作处理。
3、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居住地所属的登记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附上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并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4、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分配学位,学位分配通知书由家长到登记学校或指定学校领取。(领取时间以当年招生意见公布为准)
5、对不依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又符合我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补登记工作由广州市教育局统一时间安排,由家长携带适龄儿童和所需的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统一办理。
6、具体招生政策及小学地段划分以当年公布为准。
7、特殊情况请直接咨询越秀区教育局小学教育科。
扩展资料:
为了准确掌握入学需求并提供相应的入学服务,入学系统只提供在一个区县进行入学信息采集的机会。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须按区县教委划定的学校服务片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如果户籍与居住地不在同一个区,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两个区中的其中一个进行采集。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须在“五证”审核通过的区县进行采集。
非本市户籍的学生入学,必须审核“五证”并办理在京就读证明,在入学服务系统中选择办理五证审核的区县入口,进入“五证”信息采集系统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填写“五证”审核的详细信息,待区县按照规定流程审核后开具就读证明。
由于是入学信息采集,凡年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儿童参加信息采集,不满6周岁(200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不能登录系统。
超龄儿童可到所在区县教委进行审核后由区县教委代为注册。本市集体户口的儿童参加信息采集的流程与其他本市户籍儿童一致。
根据《义务教育法》,公立小学会无条件地接收年满6岁(生日在8月31日前)的孩子入学。
这些孩子不会经历严格的面试程序,在面试时,老师要和孩子进行一次简单的交流,一般来说,首先老师会让孩子简单介绍自己和父母,有时还会让孩子背一首他喜欢的儿歌或古诗,以了解他的口语表达能力和阅读经验。
有时老师会让孩子做简单的加减法了解孩子的数学能力,或者让孩子从10倒数到1,这不是考察孩子运算能力,而是了解孩子的逆向思维能力,至于拼音和识字情况,面试老师也会问问,目的是看孩子是否接触过拼音,不会以此来挑剔孩子。
主要是和家长的沟通,在面试孩子的同时,老师也会和家长有简单的沟通,如填写一个关于孩子教育状况的问卷,这些调查问卷可能涉及到“家庭成员中谁主要负责孩子的教育”,“看过哪些教育书籍”,“孩子早期教育中,学习与做人、学习习惯与学习成绩哪个更重要”等问题。
2018-06-07 · 知道合伙人教育行家
1、户口本
2、儿童出生证(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需提交)
3、父母当地的《计划生育服务证》
4、住房证明材料。即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房产证明或购、租房合同等材料
拓展资料:
公立小学入学条件:
凡需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需办理相关居住证件,其父母或父母一方须持有1年及以上有效的《居住证》及务工证明(以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暂未列入保险范围的外来务工人员,需在就业所在地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窗口办妥灵活就业登记,或街道、乡镇开具的从事1年及以上就业证明)。
详细证件:
1、《户口本》首先保证孩子的户口是在谁的名下的,如果不是,一定要搞清楚其中的关系,如果实在不好说明则要带着《结婚证》。注:户口本是一切证件办理的前提。
2、如果你有购买的房子,则一定要带着《房产证》或者购房协议或购房收据;如果没有房产证,则要有在房产局备案的租房合同,这一条请咨询房产中介的工作人员。
3、带好户口本和房产相关证件,到你的户口本上所在的乡镇中心小学,如XX镇中心小学,找到值班人员告知要办理《外出就读证明》,并加盖中心小学的公章和县城教育局的公章(跨县区的必须有县区的教育局的公章)。
4、《学前教育毕业证》,幼儿园毕业的孩子都会有的。
5、《出生医学证明》,如果没有,一定要去孩子出生的医院补上哈。
6、居住证: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的,应提交以下书面《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出租人的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的居民身份证、出租单位的证明或租赁(用工)合同。具体可咨询你的居住地所在的派出所。
7、其他需要准备的还有,《幼儿疫苗接种证明》、连续三个月的水电费缴费发票或收据。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符合哪些条件可就学?
1、父母至少一方有市、区工商营业执照或市、区劳动保障主管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并原则上务工一年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
3、父母一方的房产证明或在房产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证明;
4、学生及其父母户口簿;
5、原学校学籍档案(小学一年级需要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外出就读证明,初中一年级需要提供学籍证明或小学毕业证)
上小学都需要什么证件:
本地户口:
1、父母及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2、父母房产证原件
3、预防接种卡
外地户口: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京暂住证
2、在本地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3、在本地务工就业证明
4、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5、全家户口簿等证明、证件
6、预防接种卡
拓展资料:
租住房屋的,带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及父母双方的房产、居住情况证明,以及所租房屋为家庭唯一居住地的证明,父母如有工作单位,则由各自单位的劳动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如无工作单位,则由社区居委出具相关证明并出具失业证。
父母无房产,适龄儿童与父母一起居住在祖辈房产处的,提供祖辈的房产证,父母双方的房产、居住情况证明,父母如有工作单位,则由各自单位的劳动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如无工作单位,则由社区居委出具相关证明并出具失业证。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盘点:各地小学入学都需要哪些证明)网页链接
现在上小学需要的证件:
(一)具有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户口本和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
(二)外来人口适龄儿童,如父母有房产,享受与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同等的入学待遇,持户口本和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如父母在没有房产,可提供有效证件到暂住地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1.父母原户籍地户口本。
2.报名地公安部门办理的有效居住证件,包括居住证或暂住证。
3.父母租住的住房租赁合同和租住房屋的房产证或其它合法证明。
4.父母务工或其它合法经营一年以上的证明。务工证明以父母一方有1年或1年以上的连续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其它合法经营证明以有效营业执照为准(有效营业执照登记注册时间应在2010年8月底前)。
5.婴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
广州小学生入学携带证件及手续办理指南
报名时需要家长提供的材料:
(一)房产方面的证件、证明材料
1、有房产证的带房产证。
2、房产证尚未办好的,带购房合同。
3、租住房屋的,带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及父母双方的房产、居住情况证明,以及所租房屋为家庭唯一居住地的证明,父母如有工作单位,则由各自单位的劳动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如无工作单位,则由社区居委出具相关证明并出具失业证。
4、父母无房产,适龄儿童与父母一起居住在祖辈房产处的,提供祖辈的房产证,父母双方的房产、居住情况证明,父母如有工作单位,则由各自单位的劳动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如无工作单位,则由社区居委出具相关证明并出具失业证。
(二)户籍证明
1、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本。
2、在广州市无房产、户口又不在广州市的,除提供原籍户口本,还应提供广州暂住证。
(三)其他证件
独生子女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属于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类别的,还需提供相关的证件(原件、复印件)、证明材料(原件)。
办理小学生入学的程序
(一)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儿童。(入学年龄以当年招生意见公布为准)
(二)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的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轻度智障残疾儿童。盲、聋哑儿童应到广州市盲人学校、聋哑学校报名就读。
(三)适龄儿童及父母均没有本市常住户籍,但符合广州市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在本区有法定监护人和监护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年龄以当年招生意见公布为准)
1、具有本区户籍且实居地与户籍同址的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以小孩法定监护人(父或母)为业主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已购房但暂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综合税发票和购房合同);2、与房产证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中的首页和适龄儿童所在页);
2、若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没有房产,需租住房屋的,须提供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所租住房屋应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
3、儿童在幼儿园或区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项目包括肝功能检查情况);
4、《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5、符合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需提供:
①按分类一览表中相对应的类别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
②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暂住地证明;
③小孩体检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证;《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
1.资料备齐后,按规定时间由法定监护人带适龄儿童到地段小学登记;
2.由小学审核后交小学教育科审批;
3.小学教育科审批后交学校并由小学发放录取通知。
注意:
1、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或母)没有房产,在我区居住的房屋需为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父或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
2、凡因主观原因造成人户分离的,家长应在报名前迅速把户口迁移到小孩监护人(父或母)房产所在地,使人户一致,并到房产所在地的对口学校办理登记。如发现为选择学校而临时迁移户口的,将另作处理。
3、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居住地所属的登记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附上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并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4、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分配学位,学位分配通知书由家长到登记学校或指定学校领取。(领取时间以当年招生意见公布为准)
5、对不依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又符合我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学位。补登记工作由广州市教育局统一时间安排,由家长携带适龄儿童和所需的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统一办理。
6、具体招生政策及小学地段划分以当年公布为准。
7、特殊情况请直接咨询越秀区教育局小学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