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征文!!~1000字 急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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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推荐于2017-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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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心得
人生如一张白纸,在成长的过程中会自然而然在白纸上添上色彩!有的色彩缤纷也;有的灰暗一片;更有的在还没有添满色彩但这张纸就早已不在了!
能够使白纸变成色彩缤纷也是不容易的一件事啊!首先这个人必需知法守法,而且要持之而行!这样才能踏上人生里美好的第一步!
曾经看过的一个案例:15岁的初三学生庄海在初一年级时就加入了共青团,当选为班长,工作负责、学习优良,先后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有一天与父母告别后准备回家时,发现一个初二学生在他父母后面做鬼脸,这本来是一件很小的事情,问一问、说一说,都可以解决问题,但是庄海非常生气,认为是对自己父母的侮辱,竟和几个同学一起上去教训他一顿。原以为被教训者不会怎样,没想到却引起这个学生邀约一帮人来报复。为了不甘示弱,又发生了对报复者的报复,在双方殴打中,庄海拿出随身带的一把刀捅上去,造成一死一伤,法院判处庄海犯故意伤害罪。在监狱里,庄海面对铁窗、铁门,回顾这不该发生事,无限悔恨。
所以说要使人生走得辉煌灿烂就必需知法守法,而且要持之而行!不要为一时的冲动而做出犯法的事情令自己悔恨终生!自毁前程!
世界上有黑人,白人,黄种人,而每个人的生活环境都不同。所以把白纸弄得灰暗一片有时并不是自己所想的!因此家庭是每个人走出第一步的前奏!好的家庭教育就会出好的孩子,反则反之!以下是两个普遍而恶劣的家庭环境!请家长们必须教育好自己儿子的第一课!
1、家长过分溺爱,一味娇惯,使子女的欲望不断升级。现在大部分家庭都是三口之家,而孩子又往往是独生子女,有的父母认为孩子少,应该让孩子过得幸福一些,特别是那些过去经历过苦日子的人不愿让孩子再“吃苦”。因此,对子女总是百依百顺,要啥给啥,让独生子女成了家庭的“小皇帝”。在家庭无来源或不充足时,那些被娇惯的孩子便以非法手段在外“捞”钱,以满足自己的心理上的“不平衡”。

2、家庭教育的错误引导。有的父母一贯好逸恶劳,不务正业,贪图享受,往往表现出举止不端,品行不正,素质低下,自身形象差,客观上不能为孩子当好“第一教师”,使子女在潜移默化中受到不良品行的影响。如有的家长经常搓麻将、逛舞厅,不仅无暇顾及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更无精力管教孩子,疏于对子女的家教,导致子女放任自流,是非不辩,美丑不分,最终由“小皇帝”沦落为“小囚犯”。
所以每个家庭都要为自己的孩子负责任!要使儿子走出第一步之前有个美好的家庭环境!请不要给每个张白纸添上灰暗的颜色!
最后就来来说说一些曾经在学校里是一些大哥大姐!这些人往往只是风光一时!但出社会后就往往会触犯法律,或者在互相仇杀中失去了宝贵的性命以红色的鲜血完结了这张不该结束的白纸!
中国有9年义务教育因此每个人都有经过校园的机会所以学校应该做到关心、帮助每个学生!
提几点建议吧:(一)、关心差生、辍学的学生

关心学生是学校教师的神圣职责,差生、辍学生是困难、问题较多的学生群体,他们最需要关心、帮助。校园抢劫强索案件的违法犯罪的青少年中,差生或辍学生占很大比例,关心教育管理好这些学生,能有效预防和控制校园抢劫和强索案件的发生,从一定意义上说,学校对差生的漠不关心甚至放弃差生。学校就一定会自己留下的苦果自己吃。

(二)、加强学校校风校纪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校风校纪和法制教育宣传教育是青少年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少年遵纪守法、健康成长,是抵制不良影响、预防犯罪最根本的因素。

(三)、保持高度的警惕性,早期发现,采取有针对性的实在措施,例如建立专职辅导员;对重点人、重点地方、重点时间采取事前防范措施;关注学校周边地区青少年动向,发现危险信号及时通报公安机关并采取措施,校警联合建安全文明学校。

(四)、防止格外违法犯罪青少年向学校渗透,或与学校某些学生联合作案,增加危害性,增加预防和处置的复杂性。

(五)、发现教唆者、犯罪组织者、造成严重危害的,要与政法部门通报、联系、合作,及时处理,该上报的一定上报,该送有关部门处理的一定送有关部门,该惩办的就要惩办。
匿名用户
2013-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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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文明进入21世纪,我们站在新的高峰,向千年前最后一个汉人王朝回顾时发现,有个瘦瘦的、硬朗的固执男人在今天的民主法制社会特别引人注目。此人正是久负盛名的青天——海瑞。在古代,能被百姓称为青天的人虽说很多,但是真正发自内心,且向他这样威名远播的实在不多。为啥?其一当然是此公有让人折服的人格魅力和人格精神。其二是此公定有让人传为美谈的传世经典故事。海青天的名气之大,在整个古代社会可谓是达到了极致,以至于在我们传统的年画门神排位里有了这位青天的一席之地。年画上的门神在中国人心中有着无比尊贵的地位。能上年画门神的人要么有盖世武功者,如秦叔宝,尉迟恭者。要么有文治武功,忠义护主者,如关公,诸葛孔明者。但是唯独海瑞先生,作为公正、正义的象征,恭恭敬敬的列位在寻常百姓家,预示着神州大地的千万生灵渴望皇帝能在他这样正义公正的大臣治理下,社稷文治武功,盛世太平。那此公到底做过些什么,让这个古老智慧民族的百姓如此崇拜,以至于在他之后竟无后代圣贤可以再上门神排位。

故事大家都知道,只是我在这里的叙述是从现代社会的法制角度来阐释。嘉靖四十五年二月,海瑞上疏著名的嘉靖皇帝,痛批了嘉靖皇帝从出生到现在的所有恶习,什么消极怠(此公27年不上朝),什么不务正业,烧香炼丹,搞的宫廷乌烟瘴气。什么养奸纵贪,(纵容严嵩父子)导致国家政体受损。能骂的都骂了,顺带还为自己准备了一口棺材,以示文死谏的精神。这个故事在老百姓那里传为其刚正不阿的典范,皇帝老儿都敢动,可见其对谁都是公正的。但是在现代社会我们再来重新审视海瑞时,发现的却是这个故事背后是古代法制建设的悲哀。海瑞之所以被称为海青天,不过是其办事刚正(他自号刚峰),不徇私情,能为民做主。在之后的清代,这样的人为啥没出现,因为这样的官出现不了在那样的环境。在一个物流横流,众人皆醉的环境里,要清要廉又要公正,无异于痴人说梦。在一个制度混乱,权利和人治充斥法规的时代,这样的清官只有海瑞一人。所以百姓越是相信海瑞,正反映了整个社会不公正,不公平的现象普遍存在。虽说“天子犯法,当与庶民罪”,但是果真能这样吗?在一个权利高于一切的时代,在一个人治和人情充满社会关系网的时代,这个说法等于天方夜谭。历代皇帝的治理术就是“外儒内法持之以道”,笑脸的背后还是屠刀和杀戮。在古代,百姓希望出现海瑞这样的清官,因为只有这样公正正义且硬朗的人能为他们主持公道。换作别人,敢吗?能坚持吗?能公正吗?但是,海瑞终归还是要死去的,海瑞之后的社会该如何?难道还是习惯在黑暗中盼望着再出现一个海瑞?不是,当然不是,“面包是靠自己劳动得来的”,我们得重塑自己的海瑞——永恒的、公正正义的海瑞。这个海瑞就是现今的法制。在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保障自由和人权的法律制度。

在一个法制高度发达的国度,我们需要是制度,真正健全的制度。所以从80年代起,政府就在不断提倡和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法律就是自由”,这就是法制社会告诉其生活的公民的一个基本常识。法律带给我们的是公平,是自由,是人的尊严的保障。海瑞是伟大的,我们从来都没否认,此公所作的贡献是伟大的。但是在现代这个高度文明的社会,我们不得不痛心的向海瑞告别。向一个时代告别,向一种简单、粗暴的文明状态告别。告别海瑞,在法制文明的今天,我们进入一种新的文明状态,进入一个新的社会,新的人类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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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3-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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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法律融入生活  年少时的法律印象可能来源于当时热播的一些港台法律剧,对律师在法庭上引经据典,据理力争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所展现出的口才和风度,是无比的崇拜。以至于在高考填报志愿时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法律。  记得高考那年也是一个高温酷暑天,父母为了我有一个很好的复习迎考环境,买了一台空调。可没想到等高考结束,这台空调也罢工了,大热天里,父母去找了卖空调老板好几次,可对方总是千方百计推诿,不愿解决问题。当时我心想不是打算在大学里学法律吗,现在就可以试试自己是否有学习的潜力啊。那时家里是没什么法律条文的,我就整整在新华书店里泡了三天,终于找到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是有相关规定的。第二天我和父母一块又去找商家,很理直气壮地对老板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规定的,经营者对出售的商品应当承担“三包”责任。那老板很诧异的看着我说,没想到小姑娘还懂法律!没过几天,这老板就给我们家换了一台空调。第一次和法律的成功接触,使我体会到法律可以使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上大学后,终于有机会系统的学习法律了,我对法律也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法律意识的形成仅仅依靠个人是不够的,更重要的还在于家庭,全社会法律素质的提高。生活中,我开始成为一名义务普法员,将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尽量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告诉周围的亲戚朋友,特别是一些和我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劳动法》等等。去年,一位老乡在一家中介公司签约买了套房子。在合同约定的交房之日,中介公司是百般推脱,不愿交房,让我老乡把付给他们的钱拿回来并解除合同。在仔细看过合同后,我发现其中有很多违规操作之处:在这份房屋买卖合同中,卖方即为中介公司,然而一般情况下中介公司并非房屋产权人,只能提供居间服务,且中介公司不能够提供房屋产证,这其中有一定欺诈成分。我帮他分析其中的法律问题,一是对方欺诈,可以要求撤销合同,同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二是对方违约,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之外,赔偿所受损失。当然对这种黑中介还应向监管部门投诉,以免更多的买房人上当受骗。后来,我这老乡,虽说房子没买成,但总算让对方支付了高额赔偿金。之后他还告诉我,他已经在自学法律了,以免下次再上当受骗。  学法,用法的过程,也增强了我的社会责任感。一次,有位同事告诉我,他在用某品牌热水器时,竟然被热水烫着了。后来发现是因为其他水龙头有人用水,这边水压不够就只出热水了,提醒我们以后使用一定要当心。我想了想,热水器在正常使用过程中难免会遇到水龙头同时使用情况,如果是老人和小孩在使用躲闪不及,那后果岂不是会更加严重。回去之后,我仔细看了说明书,发现根本没提及对这种安全隐患的防范措施和警示说明。然而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产品质量应当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有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对这种可能对人身产生重大危害的安全隐患,厂家就算防范技术不成熟,至少也应该做出安全警示啊!在将此问题向厂家反映之后,他们专门派了专业技术人员做了现场测试,并且承诺会在以后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中对此安全隐患做出警示说明。  工作生活中许多人,常常会认为法律只属于法官、罪犯、律师等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其实法律已经融入我们的生活,并且会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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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用户
2013-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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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们负有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为此,我们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点、成因进行了调查,对如何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方法作了一些探索:
一、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特点及成因
(一)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不容乐观,可以用“数量多、危害大、蔓延快”九个词来概括。从数量上看,全国约2.5 亿学生,其中违法犯罪青少年约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六。大城市更高,达到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的比例达70%左右;从危害性看,由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单纯,易于冲动,不计后果,其犯罪危害极大。如建国以来,绍兴县第一起绑票案作案者陈铁江(当时17岁),因经常逃学,与社会上一帮游手好闲的人混在一起,染上赌博和玩游戏机,为弄钱以绑票索要钱物2万余元,并将9岁男孩杀死,给社会造成了很大危害;从蔓延性看,青少年犯罪模仿性强,其犯罪行为、手段相互传播,结帮成伙,同一类案例在某一地区迅速蔓延开来,重复发生。团伙犯罪愈演愈烈,像绍兴前几年也有结帮搞派团伙作案的,如“东街帮”、“城南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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