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是不能进行抵扣的。
一般纳税人可以进行抵扣的发票: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3、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
4、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扩展资料: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一般来说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但是有几种情形下的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具体如下:
1.国内旅客运输发票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当然并不是所有的车票都能抵扣进项税的,比如用于生产经营所需,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不允许抵扣。
2.农产品收购(销售)发票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通行费电子发票
根据《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档案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开具汇总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通行费电子发票包括左上角标志“通行费”字样并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简称征税发票),以及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并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简称不征税发票)。按照规定,客户通行经营性收费公路,应该由经营管理者开具征税发票,并且按照规定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
4.桥、闸通行费发票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可以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相应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能抵扣。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法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2018年5月起农产品税率为10%,详见《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拓展资料:
一般纳税人报税流程:
1、地税申报的税金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1)每月7号前,申报个人所得税。
(2)每月15号前,申报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3)印花税,年底时申报一次(全年的)。
(4)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每年4月15号前、10月15号前申报。但是,各地税务要求不一样,按照单位主管税务局要求的期限进行申报。
(5)车船使用税,每年4月份申报缴纳。各地税务要求也不一样,按照单位主管税务局要求的期限进行申报。
(6)如果没有发生税金,也要按时进行零申报。
(7)纳税申报方式:网上申报和上门申报。如果网上申报,直接登陆当地地税局网站,进入纳税申报系统,输入税务代码、密码后进行申报就行了。如果是上门申报,填写纳税申报表,报送主管税务局就行了。
参考资料:
2013-07-20
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是不能进行抵扣的。
拓展资料: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法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2018年5月起农产品税率为10%,详见《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一般纳税人可以进行抵扣的发票: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3、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
4、运输费用结算单据。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网页链接